
基本案情
朱先生系某快递公司快递员。
2021年11月26日上午8点多,在公司整理片区快递件,随后去了一趟厕所,但因地面湿滑,朱先生不慎摔倒,无法站立,随即被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膝内外侧半月板受伤,左侧小腿骨折。
事后朱先生联系网点老板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共计34893.7元,而该网点老板以“上厕所”是个人私事拒绝赔付。
2022年6月13日,该职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予以认定工伤。
处理结果
本案中,朱先生的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呢?
在正式开启今天的文章前,欢迎各位小伙伴投票表决。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上厕所究竟算是工作原因吗?
我们来看
按照人社部对《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作时间的释义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在工作场所,因满足吃饭、喝水或工间休息等人体生理、生活需要的必要时间应视为工作时间。
按照人社部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作原因的释义,职工在连续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场所内,因就餐、工间休息、如厕等必要的生活、生理活动,应视为属于工作原因。
上厕所”虽然是个人的生理现象,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所以,朱先生的受伤就是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对事故情况作出调查核实后,认为朱某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朱某认定工伤。要求网点老板支付其相关费用。
由于网点老板没给员工上社保,也没有买其他保险,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承担员工工伤赔偿是笔不小的数目。
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的企业可以将赔偿负担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将赔偿款打给企业。对于社保报销外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且必须的费用,雇主责任险也可以提供保障。
咨询购买保险事宜,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骑士保 小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