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是三种不同的保险形式,它们在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赔付内容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以下是对这三种保险的比较和归纳: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具有强制性。
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其性质为自愿购买,非强制性。
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同样属于商业保险,也是自愿购买的。
工伤保险:保障对象是员工,赔付对象是员工或其家属。
雇主责任险:保障对象是企业,赔付对象是企业。
团体意外险:保障对象是员工,赔付对象是员工或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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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覆盖职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遭受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
雇主责任险:保障因工导致的意外事故和职业病,和工伤保险类似。 -
团体意外险:覆盖员工24小时意外伤害,不限于工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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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顺序和条件由社会保险法规定,通常可以直接赔付员工。 -
雇主责任险:赔付顺序和条件由保险合同规定,企业先行赔付后,保险公司再赔付给企业。 -
团体意外险:赔付直接给员工或其家属,不受企业先行赔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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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雇主责任险: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
团体意外险:根据保险合同判定,可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或《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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