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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都是在民商事领域或裁判文书中经常出现的高频词汇,但混用、错用甚至是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有些人在签订合同时经常将“定金”写成“订金”,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是它们表现出来的法律效果却大相径庭,所谓“一字值千金”其实并不为过。

何谓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
定金的注意事项
(1)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如:甲乙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买卖合同,最多只能约定2万元的定金,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2)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例如:甲乙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支付给乙2万元定金。如果甲不履行约定的内容,则无权要求乙退还该2万元定金。如果乙不履行约定的内容,乙总共须返还甲4万元。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订金”虽然与“定金”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的法律性质却是截然不同。准确来讲,订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并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性质且订金不具有担保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会被视为预付款。换句话说,如果在签合同时写明的是“订金”字样,当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要求其如数退还。正因为二者的法律效果相差甚远,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个人经常会利用普通百姓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在签订合同时恶意设下文字陷阱,妄图借此来达到规避法律的意图。所以提醒大家在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辨别合同上写明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

何谓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金钱或财物,来弥补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通过制裁违约行为的手段,来达到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目的。
违约金的注意事项
(1)违约金约定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否则极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原则上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30%,否则会被认定为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2)违约金与定金条款,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主张。通常做法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适用定金条款中对自己最有利的那一个。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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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随堂考
甲乙签订了一份1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向乙交付了2万元定金,同时双方又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赔偿对方3万元违约金。试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乙方违约拒不履行该买卖合同,甲方最多能要回多少钱呢?大家可以不要着急看答案,最好在心中先计算一下。

正确答案是:5万元。
可能很多朋友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是5万元呢?理由如下:
第一种情况,若甲方主张定金条款,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不要忘了前文所述的内容,不得同时主张违约金,因此甲总共会得到4万元。
第二种情况,若甲方主张违约金,此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3万元违约金,外加乙方原额退还的2万元定金,此种情况下甲方可以要回5万元。
综上所述,希望大家通过本文的学习,能够对上述“两金”有一个初步了解和认知,并能够在今后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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