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个税又双叒出新政策了!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这也意味着一年一度的退税时间到了,对于一部分打工人来说,又能多拿一笔,但部分人则是需要补缴。那么你知道如何申报个税吗?本次新规又有哪些新变化呢?赶紧跟着小金一起看看~
Part.01
看看你是否需要办理?
1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2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Part.02
哪些事项可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Part.03
办理方式有哪些?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提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Part.04
有哪些新变化?
1
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2
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3
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
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掌握个税知识
紧跟政策变化
需要“多退少补”的小伙伴们
明天就可以行动起来啦!
部分参考来源:网信四川、北京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