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被定性为偷税!补税3万多!罚款50%!



违法事实:
经查,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 元。
处罚:
02
警惕!个税汇算
“红线”千万不要碰
1、存在其他收入未申报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内容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
总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就认为我只申报工资薪金就可以了,其他的三项反正预缴时也没申报,汇算清缴不申报也没关系,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现在银税信息实时共享,任何偷逃税都无处遁形,被查只是早晚的事。
没有自动归集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申报个税时,要手动新增填入:

2、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有的人总是吐槽,要补税好几百,心肝疼,看着专项附加扣除一顿猛操作,从开始的补税,变成退税,小心退税变偷税。

我们都知道,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有6项,每一项扣除又有严格的规定,你以为你虚报专项附加扣除没人知道吗?现在大数据时代,多部门共享信息,一旦虚假申报,一查一个准~






3、虚假申报减免税
有些人自认为很聪明,自己虚假申报减免税,还得意洋洋的炫耀自己所谓的退税“秘籍”,真是害人害己!

一个税局分享的真实案例,一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申请退税7316.13元,税务局通过大数据系统查实,不符合减免条件,你以为占了便宜,其实已构成偷税!
03
虚假申报个税汇算,
后果有多严重?

今年个税汇算公告新增处罚项: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1、补税+滞纳金+罚款
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处于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影响个人信用
新的个税汇算公告明确:要对未足额交税的,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通俗点讲,就是情节严重的,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比如贷款啊,做飞机、高铁啊等等都受影响。
提醒:办理年度汇算,自己要对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一、准备工作
01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02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03
查看确认基础信息

如果没有添加银行卡,还需添加银行卡信息。点击【银行卡】→【添加】。
04
查看确认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
在【首页】,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系统自动选择“2021”年度,可以查看2021年度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


每一条收入纳税明细都可以点击查看详细信息,如果有异议,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申诉】。

05
查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确
同样在【首页】,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如果之前忘记填报或者相对已填报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办税】,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可以进行填报或者修改、作废。

登录APP,查看“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点击“开始申报”,或通过“我要办税”或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发起申报。
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05
如何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