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广州海关关于全面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的通告

广州海关关于全面启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的通告 广州单一窗口
2016-06-08
2
导读: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版系统”)已于今年4月8日在广州海关上线运行。按照上级部署,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统一版系统”)已于今年4月8日在广州海关上线运行。按照上级部署,广州海关决定于6月30日前完成统一版系统切换工作。切换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管理系统”(广州版)将不再接受清单申报。在广州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含网购保税和直购进口)的企业,请按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说明》办理相关手续。如需业务咨询,可拨打广州海关12360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说明.rar 

 

广州海关
2016年6月3日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切换指引

 

一、办理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式、要求、流程见附件《广州海关无报关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登记操作指引》,企业注册登记办理要求详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21号令)。

二、办理企业入网手续。企业凭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或无报关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编码到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制卡服务部(广州政务服务中心4楼)制卡或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在线制卡系统(http://www.gz-eport.com:60000)申请制卡。办理要求、流程见附件《新增法人卡业务操作指引》、《新增操作员IC卡、操作员IKEY卡、报关员卡操作指引》。

三、开展系统接入及联调。企业填写《电子口岸数据交换平台用户申请表》发送至gzkjds@gzcustoms.gov.cn邮箱申请传输通道。开展系统对接及联调的相关技术标准参阅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用户对接技术规范的公告》,推荐通过广州市公共服务平台接入。

四、开通跨境电子商务账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业务的区内仓储企业,还需向现场海关申请开通跨境电子商务账册,并接入广州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电子账册辅助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交换技术和接口规范标准,请咨询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

五、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企业向海关传输电子订单;支付企业向海关传输电子支付凭证;物流企业向海关传输电子运单;电商企业可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已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并满足在海关监管场所开展报关业务的,亦可自行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

 

广州电子口岸联系方式,技术热线:020-86010121,邮箱:services@gzeport.com;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联系方式,技术热线:020-81134358 ,邮箱:gzkjds@gzcustoms.gov.cn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州单一窗口
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信息数据、实施职能管理,执法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申报人。
内容 456
粉丝 0
广州单一窗口 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口岸管理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信息数据、实施职能管理,执法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申报人。
总阅读213
粉丝0
内容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