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质检总局2018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澳大利亚核果(油桃、桃、李、杏)在进境时必须满足4个检验检疫要求。具体如下。
油桃、桃、李、杏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报检。检验检疫人员将对植物检疫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等有关单证和标志核查,并实施检验检疫。对于出口前实施冷处理的货物,报检时还需提供冷处理结果报告单以及果温探针校准记录表格;对于运输途中实施冷处理的货物,报检时还需提供冷处理报告、果温探针校准记录等。
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该批油桃、桃、李、杏不准入境。
如冷处理被认定无效,则该批货物将被采取到岸冷处理、退运、转口或销毁等处理措施。
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则该批货物作退运、转口、销毁或检疫除害处理。同时,AQSIQ将立即向DA通报,要求暂停相关果园、包装厂向中国出口油桃、桃、李、杏,直至视情况暂停整个项目。DA应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并实施相应改进措施。AQSIQ将根据对DA所采取改进措施的评估结果,决定取消已采取的暂停措施。
(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