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
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
对进口货物申报项目
“启运日期”的填报要求
进行了调整
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
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计算机系统传送申报数据的日期。
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填报向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的日期。
一份报关单包含的货物对应不同启运日期的,填报其中最后一个启运日期。
广州“单一窗口”的用户
进入门户网站后
点击首页左侧“货物申报快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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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卡介质”登录后

别忘了
要按调整后的要求
来填报“启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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