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七月最新更新 (终结篇):
七月一日后,海关系统已经跟新,根据过去三天的实际操作,得到以下最终总结:
过往的两个GST 解释:
在三月份和五月的公众号里面,有详细阐述的GST 在七月一日后的收取问题,过去三天的实际操作,证明以往的阐述都正确无误。
低于AUD $75000THRESHOLD 的GST 豁免,巨大的漏洞(LOOPHOLE ):
过去三天的操作,无论是CARGOSAC ( CARGO REPORT WITH SAC INDICATOR ) , 还是SAC ENTRY (低于1000澳币的SAC 报关) ,和七月一日以前都没有区别。ICS 系统接受后,没有任何费用,物品自动清关。这是是指没有提供VENDORID 的情况下。
需要注意的地方:
海关系统现在应该在自动识别供应商的信息,按经验,应该按供应商的名字和地址记录和区分。所以,物流公司,供应商不要擅自用自己的名字放到澳洲进口报关文件中,免得被海关系统盯上,以后做SAC 报关,系统会识别年度额度超过7.5w澳币的供应商,货品会被扣,如果VENDOR ID 没有在报关中提供。
最近有注意到,有公司把自己的VENDORID 摆在网上。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哦,如果有人擅自冒用,麻烦是很大的。 税局会把别人进口的GST, 跟VENDORID 的owner 去收取。就算后去解释,也是一个费事费力的事情。
请关注公众号,定期有更新的进口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