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河南省为解决群众办理交通管理业务时遇到的问题,研究推出了汛期便民利民十项举措。
一、机动车逾期未检验8月份到期达到强制报废期止和使用原号牌期限8月到期的,延期至10月底。
二、临时行驶车号牌已办三次,7月20日至业务恢复后,未在有效期内办理登记业务的,增加一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机会。
三、互联网预选号牌7月20日以后过期的,业务恢复后,重新计算期限,可使用预选号牌。

四、延长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过渡期,延长天数为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暂停天数。(想了解国六排放标准的相关信息可以看这篇文章→多地国五重型柴油车延迟上牌时间,国六倒计时半个月!)
五、已裁决交通违法行为,7月20日以后产生滞纳金的,业务恢复后,重新计算期限和记分;7月20日以后未产生滞纳金的,业务恢复后,正常缴费,重新计算期限和记分。
六、已经预约过的驾驶人考试,7月20日至业务恢复后,系统认定为缺考的,统一修改为取消考试。

七、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驾驶证期满换证到期,超过有效期一年至三年的,延期至10月底。
八、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学习驾驶证明,军警、外籍(AB类)换证业务,超过有效期的,延期至10月底。
九、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年龄在7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且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满三年的,提交身体条件体检证明时间延期至10月底。
十、驾驶证满分后,驾驶人互联网上的学习记录,在7月20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期的,延长学习记录有效期至10月底。

这十项便民利民举措的出现也是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的人认为这些措施便民利民、有的人认为这些措施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也有的人提出了一些相关的问题。



8月1日,河南省在推出汛期十项便民利民举措的基础上,再次推出汛期促进复工复产、预防交通事故十项举措。
一是强化交通信息研判。依托公安交管大数据平台,深入分析研判汛期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气象特点,准确把握汛期道路通行规律,精准预警、精准用警、精准管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深入排查道路隐患。加大对涉水路段特别是塌方路段的巡查力度,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制定绕行方案。加大对国省道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在符合条件的国省道增设中间硬隔离,在平交路口增设安全设施,筑牢保障生命安全的防线。
三是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加快对汛期受损车辆的优先拖移,加紧修复增设指示牌、信号灯、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设施。通过调整信号灯配时、远端提前分流,适时采取禁左、绕行等措施,全力保障城区主干道畅通有序。

四是规范国省道通行秩序。大力推进大货车靠右行,施划标志标线,设置标志标牌,各地尽快完成试点路段建设任务。
五是严查重点违法行为。严查大货车、大客车、农村面包车酒驾醉驾、强超强会、“三超一疲劳”、农村“双违”(违法载人、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
六是推送安全风险提示。利用互联网平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机动车、聘用驾驶人信息备案,查询交通违法、事故信息,查看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促进道路运输企业不断提高机动车检验率、报废率和违法处理率,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学习率。

七是夯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四个必查、五个追究”要求,深入查找亡人交通事故问题隐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推动交通安全隐患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八是规范一线执勤执法。充分考虑汛情疫情对群众心理、生活、出行造成的影响,加大显性用警力度,坚持宽严相济、文明规范执法,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坚决依法惩处,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纠正为主,最大限度释放执法的温度。
九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快隧道、涵洞、低洼路段的排水、清淤、消杀、检测工作,向群众开放机关、学校、企业、工厂等停车场,为道路全网畅通赢得时间、空间。
十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过交警自媒体、各类新闻媒体公布积水、塌方、拥堵路段,发布通行安全风险提示,普及汛期交通安全常识,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出行。
大家怎么看待这些举措的出台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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