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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部分处罚金额、取消部分罚款!

下调部分处罚金额、取消部分罚款! 物泊科技
202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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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交通运输部连发多份文件,其中包括普货、危货、客运、自动驾驶运输等,大都涉及下调部分处罚金额、取消部分罚款!

近日,交通运输部连发多份文件,其中包括普货、危货、客运、自动驾驶运输等,大都涉及下调部分处罚金额、取消部分罚款相关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细化处罚标准,降低处罚金额范围


原条例“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修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


2.删除不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删除“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降低处罚金额范围


原条例“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


将其中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除了对部分机构名称进行相应修改、更新引用的标准名称外,其他主要调整如下:


1.细化处罚标准


原条例“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修改


“有违法所得的”修改为“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


2.删除不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删除“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调整处罚依例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除了对部分机构名称进行相应修改外,其他主要调整如下:


1.细化处罚标准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有关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资质许可擅自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
(三)超越资质许可事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单位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




修改


“有违法所得的”修改为“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



2.删除不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删去“违反本规定,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3.调整处罚依例


原条例“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者在许可证件上注销相应的许可范围。




修改


“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等处罚。”



本文由【物泊科技】栗子黄整理发布,部分素材来源交通运输部、交通安全云课堂、网络素材,内容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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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泊科技成立于2018年,以网络货运新模式切入黑色大宗物流市场,公司主营业务为黑色大宗散货全流程解决方案及配套化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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