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发布了
关于在收费公路通行费(ETC)领域
全面推行数电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推行工作于
10月15日、11月15日分两批次推进
第一批次正在推进的有14个省份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重庆、四川、广东、山西、陕西
山东、宁夏、内蒙古、新疆
第二批次推进的有
河北、辽宁、天津、河南、吉林
黑龙江、江西、湖北、青海、湖南
贵州、云南、西藏、广西、福建、甘肃
共计16个省份
推行数电发票后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
在票面上有5个较为明显的变化
来,给您上一张最新的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先睹为快
下面,咱们再具体看看都有哪些变化
第一个变化:发票类型
上一版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在发票类型处显示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数电发票推行后,该处变更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第二个变化:增加“通行费”专属标签
在发票左上角增加“通行费”专属标签,此标签是通行费电子发票独有的。
第三个变化:取消发票代码
上一版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在此处显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数电发票推行后,发票代码、校验码被取消,保留了开票日期。同时,发票号码也做了更新,由以前的8位增加到20位,其中,第5位是“7”,代表数电票开具渠道。第6位是“9”,是通行费数电发票的专用代码。
第四个变化:购销方信息
上一版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在此处需填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数电发票推行后,此处取消了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保留了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五个变化:开票人信息
以前该处显示的是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信息。数电发票推行后,该处取消了收款人、复核人字段。
以上,就是通行费电子发票票面的变化啦。尽管通行费电子发票的票面发生了变化,但通行费电子发票依然是可以按照税率栏次的税率进行抵扣的。
如您在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您可拨打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转5号键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