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继光的父亲田守诚,今年85岁,是盘锦市盘山县水产局的退休干部,盘锦河蟹产业的开创者,初次见到老先生正是吃饭的时候,当儿媳在饭桌上快要喊着说:小吴是为田继光的事而来,想跟你聊聊后,他才听清,之后并没像我期待的那样立刻开始谈田继光,说了一句欢迎后,田老只是劝我吃菜,并无更多交流。
午饭后,田老回家拿了一兜材料,在楼上的一间办公室,我听他讲了他对儿子田继光因为保护斑海豹而身陷囹圄的看法,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块展板,田老的事迹介绍写在党旗背景上,“向田守诚同志学习”8个字令人印象深刻。田老的观点很明确且逻辑清晰,交流中我只是简单回应,田继光保护斑海豹的一些往事也慢慢呈现出来。

(辽河口斑海豹/田继光 摄)
田继光的事,要我说,他就是坚定的执行《环保法》,按照《环保法》办事,但现在的问题是,你按照环保法办事,参加公众参与,进行公众监督,这个事情,他们(公检法)现在从侦查到审判,一律视为敲诈勒索,凡是你按照环保法办的事,目的都是敲诈要挟(企业),发微博、写邮件都视为威胁手段,
另一个,他(公检法)把这个事情本末倒置,事情发展有一定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这里头是有点经济问题,但把田发布信息视为威胁手段,把给田财物视为目的,但事实上这个案子不是这样的。
田继光一门心思保护斑海豹,事情的根源在盘锦修滨海公路,当时动员全国环保组织跟市政府谈了三次,事实上,并没有改,不仅没改,反而更靠近斑海豹栖息地,就是现在的景观路,为了看红海滩,不仅没向北改,反而向南改了,贴近栖息地过去。

(滨海公路现已修成通车/张国兵 摄)
第一件事是在是13年3月份,辽河油田在保护核心区打井,井位距离斑海豹栖息地直径不到1000米,而且打井又在春季开工,这个时候正是斑海豹产仔、进入辽河口的时候,因为斑海豹最怕的是噪声,实质呢,这次污染环境主要是噪声污染,《环保法》中有规定,噪声也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形式,斑海豹对噪声很敏感,对其洄游有较大影响。
事情发生后,《人民日报》进行了采访,发表了题为《经济开发蚕食栖息地,呆萌斑海豹无家可归》的文章,报道出来后,市领导很发火,但这次采访不是田继光带过去的,是记者联系的边防支队,边防支队带着记者去现场进行了采访,市委宣传部因为没把好关也受到了批评。

(报道插图/辛阳 摄)
作为本地专门保护斑海豹的环保组织,斑海豹保护协会在报道面世后向辽河油田发函关注此事,同时发布“致油田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的主要内容,一是讲斑海豹的重要性,是珍稀动物,是唯一进入我国海域产仔的珍稀动物(惟一一种在中国繁殖的海洋鳍脚类哺乳动物),主要考虑到辽宁和盘锦的声誉,另一个是建议它(油田)进行整改,建议不要在春天打井,等斑海豹5月份走了之后在打井,这个时候打井,既影响它产仔,又影响它洄游,也影响它栖息。

(被解救的斑海豹回望/田继光 摄)
人民网的报道、公开信以及微博呼吁给辽河油田很大压力,油田觉得事情要捅大了,就找到市政府,此时市政府并没有关注油田污染问题,而是派市委副秘书长翟鹏飞召开协调会,协调会有两个任务,一是让田继光挡挡媒体,让媒体别再报道了,二是提出“油地共建”,即油田和本地共同建设斑海豹保护机制,实质是把斑海豹保护协会推出来做污染行为的挡箭牌。
翟鹏飞提出这两件事都需要钱,而协会并没有收入来源,油田可以考虑给一笔钱用作经费,金额10万,签订“共建协议”,协议中要求协会对油田职工进行斑海豹知识培训,但需要协会提供税务发票, 田继光表示协议没有买卖服务的关系,不应该开具税务发票,只能提供捐赠收据。关于共建时间,油田提出长期共建,田继光提出两年共建完成,最终也未达成统一。因票据意见不统一、共建时间不明确,协议最终没有签,10万元也并未给到协会。法院给此事定性为“敲诈未遂”。
田老问
油田发生污染,政府不去督促整改,批评罚款,而是搞“协调会”,本身就是包庇油田,要追责是追谁的责?
未完待续。
原文来源于公众号 斑海豹与田继光,更多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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