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巡护时在田地中发现大鸨羽毛,很可能是被盗猎者的猎狗咬落。
猴有爱的猴年才开始3天,然而美丽的黄河滩区却夜夜不宁静!
强烈呼吁山东、河南政府和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勿让古老的大鸨在我们这一代灭绝!
今天(也就是大年初三)白天的巡护还好,没有异常,然而晚上总是偷盗者高峰!
晚上19点多,河南长垣保护大鸨志愿者开始巡护,发现盗猎捕鸟情况后立马报警。更加危急的是,刚刚(22:30)志愿者再次在另一地区发现盗猎,保鸨志愿者@3号宝宝王永昌奋力追赶(见视频↓)!
22:40左右,奋力直追后终于抓获盗猎者(见视频2),情况十分危急!5个盗猎分子,抓了1个,是山东东明的,目前已被带到长垣芦岗派出所。还有4个逍遥法外!(派出所已赶到,盗猎者吞吞吐吐欲狡辩)
当时志愿者抓到盗猎者后让其上车,盗猎者盛气凌人拒绝上警车,并拿出香烟贿赂,说“你们长垣县xx领导是我家亲戚”云云!如此嚣张者必须依法严惩不贷!
这几日为吃野味,无所事事者如鬼魅般昼伏夜出!夜间盗猎屡禁不止!从除夕到初三,几乎每天都有盗猎情况,白天亦能在田野间发现新鲜车辙和可疑人员。
希望朋友们拒绝野味,支持反盗猎!如能扫描二维码,为大鸨捐出一天伙食,给志愿者们一点巡护的油费,则善莫大焉!

野保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2、根据河南省林业厅于2014年2月初首次发布的《鸟类禁猎期通告》中明确指出,从2014年2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在河南省境内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即,目前河南省全省、全年禁猎,并对所有野生鸟类禁猎!
以上具体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让候鸟飞公益基金是全国第一家以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主题的专项基金,由知名媒体人邓飞发起,并于2012年11月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正式设立,旨在保护中国野生鸟类 栖息地的完全和完整,通过搭建中国护鸟网络和公众护鸟响应中心,对正在发生的伤害问题进行调查与干预,协助促进立法,完善执法。
官方微信:让候鸟飞(ranghouniaofei)
官方网站:www.free.ngo.cn
官方微博:@让候鸟飞
护鸟热线:13366530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