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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起源于1917年的英国,那时候还只是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线的烟民设计的,现如今打火机已逐步取代火柴,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打火机制造国,全球打火机总销量的近70%由中国生产制造。近几年,我国打火机出口量每年达50亿只左右。打火机出口都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一
我们将它定义为:充灌有不大于10g的丁烷或其他易燃气体或液体,可重复充灌或没有充灌系统,并能承受一定压力,带有燃料释放、引燃装置的器具。打火机可分为气体打火机(Gas lighter 充灌液化碳氢化合物燃料的产品)、液体打火机(Fluid lighter 附有外露灯芯的打火机)、后混式打火机(Postmixing burner lighter 燃料和空气在点燃处进行混合的打火机)、前混式打火机(Premixing burner lighter 燃料和空气在点燃前已混合的打火机)和一次性打火机(Disposable lighter 不能进行重复充灌的打火机)等。
二
1.警告标记
所有打火机应附有进口国官方语言或英语标注的警告“远离儿童可及范围及高温环境”或其他同一含义的警告,并且要从尺寸、颜色、背景、位置与其他标注明显区分开(尺寸至少10mm,背景为白色,文字为黑色或红色)。要保持标记在使用有效期内保持清晰可见,同时机身或包装上注有正体字标注的生产商名称或进口国的注册商标。
2.标注燃烧高度装置
每一个打火机都要应对调节燃烧高的装置进行永久性标注,并在其整个有效期内保持清晰。应采用简单易懂的标记来表 明装置增加或减小燃烧高度的操作方法 。
3.手动点燃装置
为减少意外点燃或自燃现象的发生,打火机应用手动装置进行点燃,且至少应遵循以下要求中的一项:
a)两次或多次独立操作的动作来完成点火;
b) 压力装置产生火焰的压力应大于或等 于15N。
按压式点火
磨轮式点火
4.具有调节装置
为调节燃烧高度,使用带有调节燃烧高度装置的打火机时,在整个调节范围内需要至少 1N力在切线方向上进行调节。
火焰调节方式
相关规定参考自《出口危险品打火机检验规程》(SN/T 0761.1-2011 )
三
1.检验内容
打火机出口前要进行防止儿童开启装置试验、燃烧高度试验(包括火焰高度试验、爆火、溅火和跳火试验、熄灭试验三项)、跌落试验、温度试验、持续燃烧试验、压力试验、燃液容量试验、循环燃烧试验、重复注气试验和燃料相容性试验共12项。
2.抽样要求
以相同材料、 相同结构、 相同生产工艺生产的打火机为一检验批。对一次性打火机, 每一检验批的抽样数量为250 个;对可重复灌注打火机,每一检验批的抽样数量为50个;均从整个抽样批中随机抽取。
3.检验结果
打火机经上述12项试验后,每项试验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合格,如有1项及1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不合格。
不合格的处置:如有1项试验不合格, 则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 如仍有1项或1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打火机不合格。
相关规定参考自《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SNT 0324-2014 )
四
打火机作为危险品出口国外,应使用专门的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该包装容器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a)打火机及打火机充灌容器(包括关闭装置)应能承受两倍于65℃时容器内部的压力;
b)包装件的包装方法或包装设计方案应符合出口安全运输要求;
c)包装件应符合相应危险货物性能检验要求,并提供性能检验结果单。
五
提供的资料除了平常的MSDS、危包证、运输鉴定报告,危险品特性分类报告等,其中很重要一项是需要提供船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气体检测报告(测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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