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8月17日,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垫江被查处,一名驾驶员被刑事拘留,一名驾驶员被重罚。他们究竟干了什么?
接到举报
8月初,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民警接群众举报“位于垫江区的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货运车辆运送的物品有异常”。
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8月17日13时开始,陆续有9辆普通货车驶入装卸区,厂区叉车也开始工作,看似平常的货运车辆到底有什么异常情况呢?

垫江交巡警在该厂区到澄溪高速公路收费站必经道路进行拦截检查。
检查中,车牌号为渝BZ3XXX和川AN7XXX的两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该公司装载货物后,从垫江县砚台镇出发,经垫涪路澄溪段,准备从G50澄溪高速路口进入高速路,分别运往云南云澈经贸公司、四川南部永生化工公司。
查扣危化品

经查,这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着整车的危险化学物品,共59吨硝酸钠、5吨亚硝酸钠。
这两类物品与可燃物混合可燃烧和爆炸,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气体,加热遇酸能产生剧毒氮氧化物气体,对人体危害相当大。因违反危化品运输相关规定,民警随即暂扣两辆车及物品,控制了驾驶人。
渝BZ3XXX(车辆所有人:重庆市万盛区文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登记处所:重庆市长寿区长寿路76号负1-9#)车辆装载硝酸钠27吨、亚硝酸钠5吨,且车为非专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李某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川AN7XXX(车辆所有人:成都优顺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处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路61号;驾驶员夏某,所驾驶车辆没有配备押运员、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识。
依法处罚
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罚:
①渝BZ3XXX车辆驾驶员李某,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四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刑事拘留;
②川AN7XXX车辆驾驶员夏某,在没有配备押运员、未悬挂危险化学品标识的情况下运输危化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二项之规定,对其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其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100元。
③对富源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落实,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等是否具备从业资质未建立查验登记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运管、安监部门处理。
近期,各地交管部门针对“两客一危”和大货车等重点车辆,正全力开展隐患歼灭和路面防控工作。
那么“两客一危”中的“危”指的是什么呢?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究竟有何规定呢?社长带你温故而知新。
危险化学品指的是哪些?
危险化学品指的是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图: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物品。
运输危险化学品对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车辆的要求
与普通货物运输相比,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在运输时对相关企业、车辆、人员等都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需要获得相关许可和证件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获取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应依照有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运输剧毒化学品时,托运人应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 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需取得从业资格证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押运人,需要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和押运人上岗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定期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是一种装设在液化石油气或液化气体罐车等液、气接口处的安全装置。当管道破裂或其他原因造成介质泄漏时,管内介质流速急增,阀门立即自行关闭,进行紧急止漏,防止介质大量泄漏,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此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示。
结语:运输危险化学品风险较高,造成的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