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民航局飞标司日前发布《通用航空飞行组织与实施安全指南》信息通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通用航空业的稳步发展,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市场动力不断激发,带动地方经济和相关产业蓬勃发展。同时,由于我国通用航空存在运行种类繁多、异地运行管理链条长、人员和机型构成复杂、任务时间和场地灵活、行业发展基础薄弱等特点,各类运行的规范程度参差不齐,违章违规风险日益凸显,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通用航空飞行组织与实施,有效管控人员资质能力欠缺和遵章守纪意识薄弱两大风险,提高通用航空安全运行水平,助力我国民航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七条制定本信息通告。
该信息通告适用于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 CCAR—135 部运营人和 CCAR—91 部运营人,并为局方对运营人的持续监督检查提供指导。CCAR—91部运行人可参照该信息通告组织和实施飞行。
















专题报告如下
一、警务航空
中国各地公安机关已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装备警用直升机。1993年,我国第一支警务航空队—武汉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成立。截至到2019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建立了40支航空警务队,配备警用直升机约67架,警航飞行员100多名。详见数据解析 | 我国警务航空机队一览表(不完全统计)
二、航空护林
2019年,农业共计完成飞行小时5.23万小时,飞行架次13.3万架次。包括人工降水、航空喷洒(撒)、气象探测、渔业飞行、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喷洒(撒)等。全年共计102家企业参与农业通航服务,平均飞行时间512.75小时。
三、空中游览
空中游览作业全年共计完成2.16万小时,飞行10.33万架次,搭载乘客22.86万人次。全国共有148家企业参与运营,平均飞行小时145.86小时。生产效率方面,平均每小时空中游览载客量平均值为10.6人,每个起降架次的载客量平均值为2.21人次。
四、商业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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