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根据国家政策,我国目前加快推进通用航空建设。希望在发展通航时,多注重在三四线小城市建设相关通航设施,尤其是无大型民用机场及其他交通不发达的地区,以满足居民中短途交通及其他需要。同时可以将通航与普通民航机场深化融合,方便通用航空器进入普通机场,从而在原有大设施基础上实现通航辐射化建设。”对此,中国民航局在回复中表示,正在抓紧编制《通用航空发展“十四五”规划》,网民提出的满足中短途交通需要、民航机场与通航深化融合、实现通航辐射化等建议,已在《规划》编制中有所考虑。民航局加强政策供给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通航短途运输服务范围,支持在偏远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构建以支线机场为核心、通用机场为节点的航线网,打造“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网。同时也指出,通用机场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审批属于地方政府事权,民航局将支持地方政府加快通航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输机场保障通航活动的积极性,辐射带动通航发展。以下是回复全文:
民航局正在抓紧编制《通用航空发展“十四五”规划》,网民提出的满足中短途交通需要、民航机场与通航深化融合、实现通航辐射化等建议,已在《规划》编制中有所考虑。
一是将把通航发展作为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通航从业者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加强政策供给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通航短途运输服务范围,支持在偏远和地面交通不便地区,构建以支线机场为核心、通用机场为节点的航线网,打造“干支通,全网联”的航空运输网。
二是通用机场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审批属于地方政府事权,其中,通用机场的布局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规划审批。民航局将借助局省共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处理好地方事权和中央事权的关系,发挥地方政府发展通航产业的主体责任,支持地方政府加快通航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输机场保障通航活动的积极性,辐射带动通航发展。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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