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民航局发布2021年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航空工业通飞所属珠海中航飞行学校有限公司、石家庄中航赛斯纳飞机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中航通飞华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航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在列。
据悉,根据2021年4月印发的《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5号)《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6号)两个文件,2021年至2030年间,对民用飞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国内航空公司、维修单位、航空器材分销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维修用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随后,民航局印发《关于配合落实航材免税政策实施细则的函》(民航函〔2021〕239号),委托中国民航维修协会(CAMAC)具体实施管理,并在今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具有免税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资格的进口单位名单。此次发布的第二批进口航材免税主体清单中的企业就有不少在第一批名单之中。

图文来自于E通航,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投稿邮箱:zjhaika@zjhaika.com
声 明: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本平台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为了更好的传递海卡航空的服务内容、信息资讯、市场动态,请长按二维码进行识别关注海卡航空微信订阅号,共享通航的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