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航圈自民航局获悉,继印发新修订的《型号合格审定程序》《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等11部重要适航文件后(民航局印发11部重要适航文件),民航局适航司又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发布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申请获得国外当局对我设计批准接受或认可的指南》的通知(民航适函〔2023〕47 号),以便更好地指导国内设计批准申请人和持有人为其航空产品或零部件申请国外当局对我设计批准的接受或认可。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版指南适用于型号合格证(TC)、型号设计批准书 (TDA)、补充型号合格证(STC)、改装设计批准书(MDA)、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 或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PMA)申请人或持有人,依据民航局与国外当局双边适航合作文件(对于有双边适航合作文件的情况)或国外当局相关规章要 求(对于没有双边适航合作文件的情况),为有关民用航空产品 或零部件申请获得国外当局对我设计批准的接受或认可的情况。据通航圈了解,在刚刚过去的一年,航空工业哈飞研制的双发涡桨通勤类运12F飞机获得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实现了国产飞机取得EASA型号认可零的突破,该机也成为我国首款集齐CAAC、FAA、EASA型号认可的国产飞机,为C919、EH216-S等国产民机的海外取证开了一个好头(开端:这款国产飞机取得EASA型号认可)


以下是《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申请获得国外当局对我设计批准接受或认可的指南》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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