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运输司联合发布通知,就《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92部运营许可的申请和颁发》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部)运营许可的有序实施,明确许可申请流程和要求,规范运营安全评估实施的范围和要点,细化运行管理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相关意见或者建议,可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fs_report@caac.gov.cn。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文件适用于申请CCAR-92部运营合格证和运营规范,以及申请变更、更新运营合格证或者相关运营规范内容的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许可应当通过局方组织的运营安全评估,包括对拟实施运行风险的评估和规章的符合性验证评估。评估过程及结论应当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等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评估结论应当形成运行风险评估报告和规章符合性验证评估报告。
运行风险评估可由运行人自行评估或委托相关评估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服务方)实施。规章的符合性验证涉及飞行演示内容的亦可由服务方实施验证,如电子围栏应用、运行控制要求、分布式操作要求、飞行数据记录系统、人员资格检查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性能及运行种类的飞行验证要求等内容,必要时可由局方再次进行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现场验证。
为了方便理解并有效指导CCAR-92部运营合格证和相关运营规范的申请,根据具体事项,将运营许可申请分为初始申请、变更申请和更新申请。运营合格证和相关运营规范的申请和颁发,均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完成,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

关于运营许可申请程序,初始申请运营合格证,一般分为申请受理、文件审查、现场验证和审批颁证四个阶段。对于变更申请、更新申请的流程与初始申请一致。申请人应当按照CCAR-92部第92.647条相关要求,通过UOM平台提交申请和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详情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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