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低空经济”四个字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凸显了以低空经济为代表的新兴战略企业在打造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也意味着低空经济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我国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概念提出阶段、探索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
概念提出阶段(2009-2010):在我国范围内,“低空经济”并不陌生,早在2009年,便有教授提出“低空经济”这一概念术语。
2009年"中国通用航空发展研究"课题一次研讨会上,中国民航大学李卫民副教授首次提出"低空经济"这一概念术语。
2010年《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发布,拉开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序幕。
探索阶段(2011-2020):在此阶段,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低空经济管理规定和建设方案,并且在2015年开始有创业公司进入,但受制于空余管制,发展力度较弱。
2014年《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将低空空域分为管制空域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其中涉及监视、报告空域的飞行计划,企业需向空军和民航局报备。
2016年《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5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质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协调的发展格局。
2018年《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了飞行服务体系由全国低空飞行服务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区域低空飞行服务区域信息处理系统和飞行服务站三部分构成。
2019年《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健康发展,提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管理与服务质量。以低空、隔离运行为起点,逐步积累实践经验和运行数据,不断提高面向国家、行业、社会及大众的航空服务能力。
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至今):在此阶段,国家真正重视起来了“低空经济”,行业进入了一个富有活力的新阶段。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发展交通运输平台经济、枢纽经济、通道经济、低空经济。“低空经济”概念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
2021年《"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提出构建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一体两翼、覆盖广泛、多元高效的航空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通航国家数量70个,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货运网络更加完善通用航空服务丰富多元,无人机业务创新发展。
2021年《“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构建区域短途运输网络,探索通用航空与低空旅游、应急教援、医疗教护、警务航空等融合发展。
2022年《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加快培育海岛、邮轮、低空、沙漠等旅游业态,释放通用航空消费潜力。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确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同年12月,由国家空管委组织制定的《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正式发布,首次划分出非管制区域,标志着我国空域有了实质性突破。
2024年1月1日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无人机产业将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的号召,积极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如表2-1所示,多个省市将低空经济、通用航空等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作为创新前沿的热点产业,低空经济的发展得到了不少地方的支持鼓励,其中,如表2-2所示,以深圳、芜湖、成都为代表的城市,正在基于自身产业的基础、城市的定位加速前进。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趋势及投资风险研究报告》显示,2022年低空经济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值约为4000亿元,同比增长29.03%,在我国政策良好的背景下,预计未来还会持续上涨,市场潜力较大。此外,中国无人机注册数量快速增长,据统计,目前以深圳为核心的广东省消费级无人机产量占全国的90%以上,工业无人机占据国内60%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产值规模超过千亿元以上。
我国低空经济产业链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和广东地区,其中,北京和广东地区拥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
低空经济广泛体现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中,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国防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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