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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鸟的人都在这儿
2022年2月18日,让候鸟飞护鸟伙伴黑龙江龙江护鸟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和绥化市望奎县开展巡护行动,两队志愿者16人5辆车总行驶500公里。
在零下十多度的雪地里,志愿者们拆除非法捕鸟网2张,解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蒙古百灵等野生鸟类活体14只,协助林草局查获麻雀、环颈雉(野鸡)、珠颈斑鸠等鸟类死体12只,捕鸟网3张,捕网杆3套,毒鸟药33袋,野鸡套300个,猎夹10个。



当地目前处于禁猎期,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加大保护力度,同时感谢志愿者们的辛勤付出。
非法狩猎必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文/视频:三儿
排版: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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