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最近,德国知产局在审核商标申请时,有关恶意申请(bad faith)的OA变得更加常见。
例如以下案例所显示,德国商标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商标并不是主要为了作为自己商品来源标识使用,而是为了:
·阻碍或干扰已经使用相同或类似标识的第三人
·或借用他人的权利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本次申请被视为恶意申请,因此目前预计商标会被驳回。
近些年,德国审查很多人觉得是“突然变严格”,但其实是因为近些年有许多案例判决给出了恶意申请的具体判断标准,这让德国商标局有了“实操指南”。例如:
· 是否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 是否明显为了阻断竞争对手
· 是否重复申请大量商标
· 是否试图利用市场上已存在的标识
尤其最近3-5年“抢注潮”爆发,通常多来自跨境电商、海外卖家前期无布局、某些专业抢注机构集中抢注国外热门品牌、抢TikTok热词、网红名字等,使得DPMA在审查时对“明显恶意”更加敏感,开始强化审查。
据了解,2023年DPMA处理151件绝对理由撤销,其中73件涉及恶意申请;2024年DPMA处理152件绝对理由撤销,其中68件涉及恶意申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恶意申请作为绝对理由,审查员仅在掌握“明显恶意”的初步证据时可主动驳回,且申诉成功率低;这和传统意义上的近似性审查不一样,近似冲突(相对理由)基于全面检索,申诉空间更大成功率相对较高。
✅ 我们的建议:
· 提前布局商标,避免被抢注后陷入不利局面
· 对常被抢注的类目(25/35/9/30)可适度扩大保护范围
· 对于已被抢注情况,可基于bad faith提出无效申请,但需要准备充分证据(如在先使用、知名度、对方抢注历史等)
关注我们,第一时间掌握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商标审查动态,获取更专业更细节的应对策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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