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舱时间
开舱时间指货主可向码头或船公司指定地点提取空柜的最早时间。货主订舱后,船公司将发放装货单(S/O),其中明确标注各项关键时间节点,以便安排提柜与装货。未达开舱时间前,不得提空柜。
2、截补料时间
截补料时间(SI Cut-off Time),即发货人向船公司提交提单制作所需资料的最晚时限,也是提单格式可免费修改的截止点。超时修改将产生改单费用。各船公司标准不一,常见为开船当日或开船后一周内。如遇延误,可申请SI Late Come,通常可获数小时宽限期[2]。
美线另有特殊要求:货代须在开船前48小时向承运人提交货物资料;承运人须在开船前24小时通过AMS(美国舱单系统)向美国海关申报,且必须提供真实货主与收货人信息[2]。
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是进口美国货物的强制申报系统,涵盖毛重、件数、体积、中英文品名及真实收发货人信息,一般须在截关前一日完成[2]。
3、截关时间
截关时间包含码头截重柜时间(CY Closing)与船公司截放行条时间(SI Release Cut-off),两者紧密衔接、不可混淆[3]。
A. 截港时间(CY Closing)
即码头停止接收重柜的最晚时间,亦为该航次装船的最后还柜时限。逾期送达的重柜将无法配载本航次,必须顺延至下一班船[3]。
B. 截放行条时间
指船公司接受海关放行条的最晚时间,通常为截重柜后6小时内。货物须在此前完成报关并取得放行条,否则视为清关失败,无法装船。逾期将导致改单费、堆场仓租及文件费等额外成本[3]。
当天截关当天报关的货物,海关查柜率极高。经验丰富的货代通常建议延至下一航次报关,以规避查柜费、改船名费及舱租柜租等风险支出[3]。
如确难赶上截港时间,可提前申请CY Late Come,部分船公司允许重柜晚交数小时;但深圳地区需持重柜纸方可报关,故建议至少在截重柜前半天至一天完成还柜,整体顺序为:截重柜 → 截关 → 截放行条[3]。
4、海关截放行条时间
即船公司规定的最晚接收装船单(放行条)的时限。港区通常于开船前数小时启动场站收据整理与配船作业,该节点即实质上的截关完成标志[4]。
类比铁路出行:截重柜相当于进站检票截止时间,截放行条则相当于列车关门、停止登车时间——逾时即须候乘下一班次[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