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媒报道:12月4日,北宁省人民法院对两名中国籍被告以“盗窃财产罪”进行一审公开审理。
根据起诉书,HE WENHUI(1985年生)与 BAN WEI(1992年生),均户籍为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义圩镇,无固定职业。二人以实施公司盗窃为目的入境越南,专挑北江省(现为北宁省)工业区的企业下手,得手后立即出境返回中国,以逃避越南执法机关的追查。
第一次作案
2023年5月25日上午,BAN WEI从谅山省友谊国际口岸入境越南。
2023年5月31日凌晨1时20分,他单独潜入位于亭占工业区的 Shengli VN 国际贸易生产有限公司。
他翻上办公楼二楼,撬开会计室门锁,破坏保险柜,盗走 9.34亿 越南盾现金及一只 HP 品牌背包。
当日下午13时11分,BAN WEI便从友谊口岸出境返回中国。
第二次作案
2024年9月5日,HE WENHUI与BAN WEI从中国经高平省茶岭国际口岸再次入境越南。
2024年9月9日,两人购买一辆摩托车,前往位于松溪–内黄工业区的Trần Hồng Quân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1日凌晨1时许,HE WENHUI驾驶摩托车载BAN WEI至公司附近,两人翻墙进入二楼休息室,再撬开会计室,用铁棍破坏门锁和保险柜,盗走 7.42亿越南盾现金。
同日上午10时15分,两人从友谊口岸逃离越南回到中国。
第三次入境即被抓
2025年3月6日,两人再次从高平省茶岭口岸入境时,被边防哨所留置调查。
3月10日,两人被正式逮捕并羁押。至开庭时,两名被告均未对受害企业作出赔偿。
犯罪前科
BAN WEI:
2015年,被广东省乐昌市法院以“抢夺罪”判处7个月监禁
2019年,又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同罪判处2年5个月监禁
HE WENHUI:
2019年4月,被广西百色市田东县公安侦查部门以“扰乱公共秩序”立案处理
法院意见与判决
法院认定,两名被告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然侵犯企业财产权,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表现出对法律的蔑视。根据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法院判决:
BAN WEI:14年有期徒刑
HE WENHUI:12年有期徒刑
并责令两名被告全额赔偿盗取的财产。
新闻来源:baobacninhtv.v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