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危险品原子灰海运出口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原子灰 是一种高分子材料,由主体灰(基灰)和固化剂两部分组成,主体灰的成分多是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填料,固化剂的成分一般是引发剂和增塑剂,起到引发聚合,增强性能的作用。是发展较快的一种新型嵌填材料,能很好地附着在物体表面,并在干燥过程中不产生裂纹。
不饱和聚酯树脂是主体,在引发以后发生聚合,快速成型固化,粘附在物体表面,填料里往往还加入苯乙烯 等稀释剂和其他改性材料,提高整体的性能。这种能够在物质表面粘附并快速成型的性质,特别适合表面涂料类的应用,比方汽车、轮船、家具等行业。
原子灰的用途:
主要是对底材凹坑、针缩孔、裂纹和小焊缝等缺陷的填平与修饰,满足面漆前底材表面的平整、平滑。广泛应用于火车制造、轮船制造、客车制造 、工程机械制造、机床机械设备制造、汽车修补、家具、模具、混凝土砼体类建筑物及各种需要填平修补的金属制品、木制品、玻璃钢制品 等领域。
原子灰多应用于制造业中,是一种比较重要的制造原料,而我国原子灰生产的产能产量也是比较可观的,多出口到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地区。接下来就来看看原子灰在出口海运时,需要注意那些地方。
原子灰的主要成分——不饱和聚酯树脂是具有高度易燃性,遇火、受热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其危险性的大小与其自身的闪点、自燃点 有关,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着火燃烧的危险越大。
其次原子灰不仅本身具有流动性,还因渗透,浸润及毛细现象 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细微裂纹,原子灰也可能会渗出容器壁外。泄漏后很容易蒸发,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综合上述特性得出结论,原子灰属于3类危险品:UN,1866,密度1.3,多为III类包装。
原子灰出口时一定要用正规的危险品包装,常见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包装为罐装,然后提供性能单后去申请办理危包证,作为3类危险品,需要提供危包证才能操作海运订舱业务。
危险品原子灰出口需要提供MSDS文件,海运运输鉴定报告,危包证
原子灰作为3类危险品出口时,针对靠泊洋山港的船和外港的船又有所不同,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1. 船靠泊洋山时,原子灰需要船边直装。危险品不同于普货,普货在开港后即可送箱进港,而危险品,像有些低危类是进港后等计划装船,有的是不能够直接送港的,要根据港区计划进行船边直装。如果是做拖车,等到有计划后再去工厂装柜可能会来不及,所以最好是临近船期时先提箱去工厂装柜,回来后落箱,有计划后再送去装船,这样会多产生1个落箱费。另外,洋山是先报关,后进港,所以要衔接好各时间点。
2. 船靠泊外港时。同理,外港原子灰也是不能直接进港的,又区别于洋山的船边直装。上外港的船时,需要装好柜送到国家危库,送进危库后由国家危库统一安排进港装船。送危库会产生额外的危库费用,有时气温较高还要产生喷淋费。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3类虽然属于低危类产品,但是现在仓库会把3类危险品,特别是UN1866归类为高危产品来操作,仓库费用高危产品和低危产品价格肯定会有差异,如果您是选择做仓库内装,就要注意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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