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税务部门查处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近日,上海、福建、江西、贵州、大连、深圳、天津、湖南等多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8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案件一:千万成本违法扣除的隐身代理
——广西咕咕狗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利用关联企业拆分收入偷税案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上海账一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账一财税”)操控空壳企业实施违法策划,致其代理企业少缴税款。2021—2023年,账一财税为上海绎恺科技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绎恺科技”)提供服务时,获悉其某项业务未取得发票,随即成立4户空壳个人独资企业,虚构服务合同并开具发票,助其将1800余万元服务费税前扣除,非法获利18.90万元,导致少缴税款484.39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18.90万元,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242.19万元;相关虚开线索已移送公安;同时将账一财税及责任人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案件二:甘愿充当“犯罪工具”的涉税中介公司
——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协助骗取出口退税案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福州金汇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鑫公司”)明知客户从事骗税活动,仍为其提供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服务,协助骗取出口退税1129.14万元。
该公司仅两名从业人员,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无实际经营痕迹,实际控制人赖昌锻、法定代表人陈龙已被刑事强制措施。税务部门对其处以骗取退税款0.5倍罚款564.57万元,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涉税服务失信主体;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三:涉税中介伪装“科技公司”暗做“偷税生意”
——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违规转换灵活用工人员收入性质案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桐科技”)通过违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代开发票等方式,将23名网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报酬所得违规转换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造成少缴个税220.80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110.40万元,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涉税服务失信主体;涉案人员已由属地税务机关另案处理。
案件四:涉税中介“理不清”法律红线,虚开链条牵出幕后操盘手
——贵州理得清财务有限公司介绍虚开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贵州理得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得清公司”)介绍安顺润亨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其实际控制的贵州华泰宁安工程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1份,金额937.40万元,致受票方少缴税款110.04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55.02万元;采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扣减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主要责任人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
案件五:牵线搭桥贪“小利”,介绍虚开铸“大错”
——大连市澎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介绍虚开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大连市澎源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澎源财税”)实际控制人魏敏,在2020—2024年间为4户企业提供涉税服务过程中,主动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6份(金额2736.04万元)、普通发票4份(金额100.63万元),致企业少缴税款349.53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对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174.76万元;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并公告;同步对4户受票企业作出处理处罚;案件已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六:巨额转账背后的违法税务策划
——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和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深圳市财智恒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智恒通”)在2019—2021年为深圳鼎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主动提出虚列成本等违规税务策划方案,帮助其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份(金额4792.11万元),致少缴税款1186.90万元,非法获利84.08万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84.08万元,并处少缴税款0.5倍罚款593.45万元;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实际控制人褚斌及上游虚开企业实控人颜军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期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七:“黑中介”操控49户空壳企业的“黑买卖”
——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虚开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天津畅泽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泽财务”)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凤梅,于2016—2024年操控49户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643份(金额1.6亿元)、专用发票2331份(金额1.3亿元)。
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相关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已对270余户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或立案检查,追回税款3000余万元;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件八:五层虚开发票网络的“罪与罚”
——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谢久华勾结税务人员虚开发票案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处涟源市娄涟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涟财务”)及其实际控制人谢久华,于2021—2023年勾结税务人员唐向成等,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涟源市注册29家空壳公司,向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4份,价税合计2.6亿元。
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久华等7人没收违法所得954.82万元,并对陈韦光、刘伟东、唐向成提起刑事诉讼;税务部门将娄涟财务及谢久华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责令其解除696户纳税人办税人员身份,退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武汉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被依法立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