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海关总局消息,近期在旧机械、设备、技术线进口领域,已连续发现多起严重违法行为。一些企业虽然根本没有任何生产活动,却通过伪造资料、虚构目的等方式,将已使用设备合法化后进口,再在国内倒卖牟利。
政策背景:旧设备只能用于企业直接生产
2019年4月19日,越南政府总理签署第18/2019/QĐ-TTg号决定,明确规定:“仅允许企业进口用于自身生产活动的二手机械设备。”
为落实该规定,海关总局已发布多项文件,指导各地海关加强从接收、审核、实货查验、风险评估到后续检查的全过程监管,在便利合法进口的同时严格防范违法利用政策。
2025 年风险上升:多企业涉嫌利用政策倒卖旧机械
根据海关对进口企业的长期监控,2025 年旧设备进口被发现存在明显高风险。部分企业并无厂房、无生产、无设备安装迹象,却频繁申报进口大批旧机械。
在总局领导指示下,海关反走私调查处对部分企业展开深入核查,结果发现违法情况极为严重。
典型案件:企业“零生产”却进口数百台设备高价倒卖
案件一(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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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申报:19 份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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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325 台旧机械(包括金属切割机、电火花线切割机、电火花冲床、金属电脉冲切割机、数控钻床和数控加工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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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总值:180 亿越南盾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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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倒卖:235 台给 140 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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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金额:超 230 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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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超过 80 亿越南盾
该企业无生产活动,所有进口目的皆虚构,通过伪造委托进口合同、虚假承诺文件成功通关后,将设备直接在国内出售牟利。
案件二(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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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申报:3 份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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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48 台旧机械(包括金属切割机、电火花线切割机、电火花冲床和数控加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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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总值:44 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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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倒卖:13 台给 13 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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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金额:13.9 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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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近 6 亿越南盾
两案均明显具有犯罪特征,海关反走私调查处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3处)协作处理。目前,两起案件已被正式立案:涉嫌违反《刑法》第188条“走私罪”。

海关下一步:全面加强监管与风险控制
未来,越南海关将继续:
- 加强全国各地海关的协同监督
- 强化审核、查验、后续检查全链条管理
- 深入收集企业信息,建立风险档案
- 严查无实质生产、疑似倒卖的企业
- 必要时移交刑事机关处理
目标是 堵住政策漏洞,防止旧设备进口成为违法牟利通道,并确保越南不成为落后机械设备的倾销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