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舱时间
开舱时间指货主可向码头或船公司指定地点提取空柜的最早时间。货主订舱后,船公司将发放S/O(Shipping Order),其中明确标注各项时间节点,用于安排提柜与装货。未达开舱时间,不得提空柜。
2、截补料时间
截补料时间(SI Cut-off Time),即发货人向船公司提交提单制作所需资料的最晚时限。此前可免费多次修改提单内容;此后修改将产生改单费。各船公司要求不一,常见为开船当日或开船后48小时内[2]。
美线另有S/I CLOSING特殊要求:货代须于开船前48小时向承运人提交货物资料;承运人须于开船前24小时通过AMS(美国舱单系统)向美国海关申报,且须提供真实货主与收货人信息[2]。
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是进口美国货物的强制性申报系统,涵盖毛重、件数、体积、中英文品名及真实收发货人等信息,通常须在截关前一日完成[2]。
3、截关时间
截关时间包含两项关键节点:
A. 截港时间(Closing Time):码头接收重柜的最晚时间,超时则无法上该航次;
B. 截放行条时间:船公司接受海关放行条的最后时限,通常为截港后6小时内[3]。
放行条为海关清关完成后的正式放行凭证。逾期提交,船公司视同未清关,货物将延至下一航次,并可能产生改单费、堆存费、滞箱费等额外成本[3]。
当日截关当日报关,查柜风险极高;经验货代通常建议顺延至下一班船报关,以规避查柜费、改船名费及仓租等支出[3]。
如确难赶上截港时间,可提前申请CY Late Come,部分船公司允许重柜晚交数小时;但深圳等地须“先还重柜、再凭重柜纸报关”,故建议至少提前半天以上还柜。整体顺序为:截重柜 → 截关 → 截放行条[3]。
4、海关截放行条时间
即船公司规定的最终接收装船单(放行条)的时间点。港区通常在船舶离港前数小时开始整理场站收据并配船,该节点即实质意义上的截关时间[4]。
类比乘火车:截重柜相当于停止检票进站;截放行条则相当于列车关门、乘客禁止登车——逾期即需等候下一班船[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