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装从业者因负债累累,策划以虚假货物骗取多家货代公司风险金,最终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01— 伪造货物订舱骗提单
涉案人员大壮在当地收购大量废旧鞋子,经简单包装后,以正常出口货物名义向货代公司订舱6个集装箱海运,并全额支付运费,顺利取得6份提单。
—02— 多重身份设局骗风险金
大壮伙同他人冒充货主及上下游服务商,分别向三家货代公司谎称需办理俄罗斯双清、芬兰科特卡港至莫斯科段运输及清关等业务,以“清关能力存疑、需规避扣关风险”为由,依照行业灰色惯例要求对方缴纳高额货物风险金。
三家公司共支付风险金合计人民币553,222元。货物抵达莫斯科后无人提货,各货代联系大壮未果,遂报案。警方开柜查验发现箱内均为废鞋,案件定性为合同诈骗。
—03— 判决结果与行业警示
法院认定,大壮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判处大壮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从犯退赃后获缓刑。
Tank Talk:
本案中所谓“风险金”实为灰色操作,常见于冻品、废金属进口及部分国家出口清关场景,本质是货主与货代之间的非正规对赌机制——通常要求货代预缴货值80%以上押金,待清关完成才予退还。
此类操作虽短期获利快,但法律风险极高,从业者须严守合规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