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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欧盟撤回起诉中国(附原文)

罕见!欧盟撤回起诉中国(附原文) 超律志涉外法律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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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声明称,欧盟已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鉴于DS610案件的核心目标已实现且相关贸易恢复,决定终止该案件的争端解决程序。

DS610案件背景

DS610是欧盟于2022年1月27日在WTO对中国提起的争端案,全称为“中国—有关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措施”。欧盟指控中国对含立陶宛成分的产品及欧中服务贸易实施限制性措施,认为其违反WTO多项协定,阻碍双边贸易。 欧盟在磋商文件中指出,相关措施包括:对中国自欧盟进口产品实施禁令或限制;对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设置障碍;限制欧盟服务提供者在中国经营,或限制欧盟消费者使用中国服务。尤其当服务、服务提供者或消费者与立陶宛存在关联时,待遇低于其他成员或国内主体。

案件时间线梳理

  • 2022年3月,中欧进行磋商未果。
  • 2022年12月7日,欧盟请求成立专家组。
  • 2023年1月27日,WTO DSB正式设立专家组。
  • 2023年4月起,双方提交书面陈述、证据并举行听证会。
  • 2023年7月4日,中欧同意采用《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替代停摆的上诉机构。
  • 2024年,欧盟以“技术原因”暂停诉讼;2025年1月重启。
  • 2025年11月28日,欧盟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前正式通知终止程序。
案件终止后,专家组工作停止,报告不再散发。但欧盟声明保留就“类似措施”重新起诉的权利,并将持续监测中国市场情况。

为何聚焦立陶宛?

自2021年12月起,立陶宛对华出口骤降99.85%,几乎归零,而其他欧盟国家对华贸易未出现类似波动。欧盟据此认为中国采取了系统性、不透明的贸易限制措施,涉嫌违反GATT、TBT、SPS和GATS等多项WTO规则,遂以帮助立陶宛恢复贸易为主要诉求发起DS610诉讼。

欧盟为何终止诉讼?

尽管WTO声明称“核心目标已实现”,但分析认为,欧盟终止程序的主因是证据不足,内部评估胜诉概率接近于零,最终选择战术性撤回。

证据链断裂

欧盟最初声称掌握“中国海关删除立陶宛国别”“强制企业剔除立陶宛零部件”等证据,但在举证阶段始终无法提供指向中国政府指令的官方文件、内部命令或完整数据链。

法律认定困难

2024年初,欧盟委员会律师团评估认为现有材料难以构成WTO意义上的“可诉措施”(measure),建议撤案。虽有地缘政治派主张拖延,但未能补充有效证据。

贸易数据削弱指控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1–10月立陶宛对华出口较2022年低谷反弹156%,虽仍低于2021年水平53%,但波兰、匈牙利等邻国同期对华出口分别增长28%和31%。这表明贸易变化更可能源于市场调整,而非系统性排斥,削弱了欧盟核心论点。

利用规则实现“零成本止损”

根据WTO规则,起诉方可单方面在专家组报告散发前撤回诉讼,无需对方同意。欧盟于2025年11月28日卡点提交终止通知,既避免败诉标签,又保留未来再诉空间,属典型策略性操作。

评论:政治化诉讼难逃规则制约

欧盟对华提起DS610案,是其将经贸问题法律化、多边化的代表性尝试,意图通过WTO机制对华施压。然而此案以撤诉告终,反映出缺乏事实支撑的政治化诉讼在多边贸易规则下难以立足。 WTO争端解决机制应服务于真实贸易争端,而非地缘博弈工具。欧盟虽保留再诉权利,但若未来主张仍脱离证据与事实,恐将重蹈覆辙。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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