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两会
广东省政协委员苏忠阳曾指出
高速公路限速波动大
有车主一个月被记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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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速限速是120km/h,但上了高速,问题特别严重,限速变得忽高忽低,限速标志层出不穷。
在广州往返惠州、韶关、清远的高速公路上,这一情况尤其严重。惠州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的变换速度太过于频繁,从40公里到60公里到80公里,变换是一瞬间的事情。还有限速标志间距太近,限速值下降太快等,都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在广惠广汕高速公路,高速限速波动过大,从100公里直接下降到80公里,车辆被抓拍几率高,曾有车主一个月就记36分。
指南对制定限速方案的管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可有效避免限速的随意变更。
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省公安厅重点排查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忽高忽低、限速变化过大等不安全、不规范、不合理的限速标志标线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速设备,根据核查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开展整改工作。
根据相关国标和规范的规定,高速公路主线相邻路段的限速值不宜变化太大,一般不应超过20km/h,如超过20km/h,需要进一步论证。经核查,广东省高速公路主线基本满足该项规定。
目前高速公路上存在部分限速较低的标志,主要是开展改扩建或养护维修的施工路段的临时限速标志,是为了施工区和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而设置。施工结束后,路段将恢复原来速度。
正在制定的《广东省公路限速技术指南》对限速值部分有明确规定,公路限速值可不同于设计速度值,要兼顾考虑运行速度(即“85%位车速”)确定具体限速值,为保证限速区内稳定的行车速度,避免限速变化频繁,对限速区最小长度作了划定,对制定限速方案的管理流程进行了明确,可有效避免限速的随意变更。
如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经组织审查论证后,按规定办理并调整限速方案(分车道限速),调整后局部具备条件的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针对部分人有“交警通过罚款来创收”的质疑
同一辆机动车在一个连续时间状态,在同一个大队辖区的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测速设备或者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省公安厅已于2012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2012〕201号),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也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来源 | 广州日报
编辑 | 曹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