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日9点40分
虎门镇大宁高速转盘路段发生
一起摩托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经核查
当事人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
从虎门大宁社区往虎门镇区方向
从右起第二条机动车道从右往左变向驶出停车线

而侯某未在最右侧车道通行
当时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左起
第二条机动车道从后超速直行驶来
二轮摩托车车头与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左侧发生碰撞
侯某被即场撞飞

事发后
候某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司法鉴定
侯某符合交通事故
致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据了解,陈某是一位新手司机,刚取得驾驶证两个月,当日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台小车,就带上了朋友一起开车练手。当时行驶到这路段想加速,陈某就往左边快车道转向,不料发生了事故。从公共视频画面中看到,陈某当时突然大幅度转向,且并无提前打转向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10月15日,公安机关决定对陈某交通肇事案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因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向左变道,未及时发现险情,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 | 虎门太平、虎门交警大队、今日莞事
编辑 | 曹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