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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广东发布食品安全二级预警!

紧急提醒!广东发布食品安全二级预警! 东莞电台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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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速看!
@所有东莞人
10月21日
广东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督局、省应急管理厅
联合发布

"食品安全二级橙色预警"

事件回顾:10月19日中午,黑龙江鸡西“酸汤子”中毒事件最后一名伤者,经多日救治无效不幸去世。至此,9名中毒者已全部死亡。


其实
就在今年的5月
东莞也发生过类似的中毒事件

东莞一名34岁女子,将木耳浸水泡发约5到6小时后进行烹饪煮食,隔天继续食用剩余的木耳,然后出现腹痛。经过一系列检查得知其是木耳中毒,毒素堆积肝脏,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随后被送进东莞市中医院ICU治疗,告病危。但由于毒素引发身体各器官衰竭,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那么,这两起事件中
导致中毒的究竟是什么呢?

罪魁祸首是"米酵菌酸"

酵米面食物中毒是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的简称。该菌产生的米酵菌酸是引起严重的食物中毒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米酵菌酸一旦产生冷冻和烹饪加热都无法破坏其耐热性极强,即使用100℃的开水煮沸或用高压锅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进食后即可引起中毒,对人体的肝、肾、心、脑等重要器官均能产生严重损害。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引起的中毒时有发生,都是食品因天气炎热、潮湿,贮存不当而变质。引起中毒的主要食品为发酵玉米面制品、变质银耳及其他变质淀粉类(糯米、小米、高粱和马铃薯粉等)制品。广东人常吃的河粉、肠粉、陈村粉、粿条、米线、濑粉等湿米粉等也存在一定风险。

为有效预防秋冬季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东莞多地相关部门
已积极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
严格落实监管

东莞迅速行动


高埗镇


连日来,高埗市场监管分局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对辖区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相关批发企业等进行大检查,仔细查验来源地、生产日期等,同时,督促相关负责人落实好产品标签标识情况和食品贮存工作。



在第一综合市场,执法人员发现有经营摊位所销售的部分湿粉类食品包装为非密封包装,且部分冷冻食品未能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执法人员立即督促经营者将冷冻食品放入冰箱贮存,并对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进行下架销毁,责令经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群众食用安全。


谢岗镇


谢岗市场监管分局也迅速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当天上午,谢岗市场监管分局检查组前往泰园市场、润昇超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湿粉食品安全排查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所销售的湿粉类食品的来源地、生产日期、储存方式以及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同时发放关于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风险告知书》,督促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储存工作。


检查发现,各经营者都能提供产品的来源证明,整体情况较为良好,也督促各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工作,加强标签和标识管理和正确储存意识,确保湿粉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和保质期内使用。


道滘镇


道滘镇对市场摆卖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店等18个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了“湿粉”检查,严格落实监管,切实做到“六个一律”。



一是凡无证生产、无证经营湿粉类食品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是凡生产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是凡经营非密封包装湿粉类产品,一律责令现场销毁;

四是凡未配备冷藏设施的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止经营;

五是凡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虚假标示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湿粉类食品的,一律立案查处;

六是凡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检查中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东莞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湿米粉、木耳等食品加工和储运不当
容易受到污染
常温长时间会产生米酵菌酸毒素
加热烹制无法消除
食用后仍可引起中毒

为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湿粉等食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标签,并注意产品感官性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存条件等,选择外观无霉变、外形完整、组织结构均匀、色泽均匀一致的正规产品,一旦试吃发现有酸败味、霉变味或其他异味,就应该立马放弃。


另外,家庭制作要注意冷藏储存和当天食用完,如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


快点转发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吧!



来源 | 东莞阳光网、东莞应急管理等

编辑 | 曹旭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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