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
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下称《办法》)
明确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
此外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成为“家庭账户”
进一步扩大并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门诊看病能保障什么?
参保人在门诊就医
可以继续享受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门诊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
门诊大病方面的保障外
还可以享受以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
1、在保障范围方面
扩大并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管理
办法明确:
1、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例如:正当盛年、身体健康的A先生,平时几乎用不上医保卡里的钱,而年老体弱的父母经常看病,医保卡的钱就“入不敷出”。如今,他可以将这笔“沉睡”的钱用于给父母看病、买药的自负费用。
同时,《办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健身、公共卫生等费用。同时建立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收支信息登记,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的安全,保障参保权益。
针对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在职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应征入伍人员、出境定居人员,《办法》在个人账户管理方面也作出了便利化的规定。
个人账户划出一部分用于“门诊共济”
实施这一项改革的背后,是医保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资金结构的调整。
《办法》首先强调,个人账户没有取消,个人账户的积累仍然归个人使用,权益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办法》对个人账户的划入结构进行了调整,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费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从按比例划入改为按定额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这也意味着,以后我们每个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将变少了,而医保统筹基金的钱增加了。增加的这笔钱主要用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这正是“共济保障”的核心。
据了解,过去,大部分健康人群的医保个人账户存在结余现象,而小部分年老、体弱人群的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实施这项改革后,医保个人账户就有了互助共济的功能,有助于在人群之间分散费用风险。
关于东莞的医保政策
不用转诊!东莞人这种情况就医可直接医保报销!

来源 |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广东发布
编辑 | 薛映亭(实习)

点亮
告诉更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