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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石碣发布最新通告

万江、石碣发布最新通告 东莞电台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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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速看

万江、石碣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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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现场指挥部研判,万江街道将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严管中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万江街道中海十里溪境6栋)继续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万江街道中海十里溪境全小区(除高风险区外)】继续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二、调整临时管控区。自2022年11月10日6时起,万江街道临时管控区调整为:①东福路商业街-莞穗路-莫屋街-宏达花园南侧;②万江社区爱民街、黄龙街(临时管控区内管理措施参照《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56号)》。全面落实围合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域封闭、足不出区、只进不出”管理。


三、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根据街道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全街道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堂食服务限流50%。全街道经营性餐饮场所以及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企业等食堂)按核定接待能力的50%限流等防控措施提供堂食服务,错峰就餐,提倡外卖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五、公共场所限流75%。全街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保持场所通风换气,继续按核定接待能力的75%限流,减少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六、做好师生管理及健康监测。在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前提,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恢复线下教学,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

七、强化特殊场所防疫措施。全街道养老机构、月子中心等有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托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非全托服务的特殊场所继续暂停线下服务

八、落实核酸证明查验。全街道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社区、住宅小区、出租屋等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出入

九、加强场所码打卡管理。全街道所有社区、住宅小区、公共场所、企业、经营场所、出租屋等入口处需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予以关停。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健康码绿码无误后,方可进入,不按照以上防控措施将被依法处罚。

十、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临时管控区 1
生活物资点:广仁驾校
核酸检测点:西滘篮球场(广仁驾校旁)
医疗救助点:1.加州花园;2.石美西滘股份合作社

万江街道服务热线电话
街道指挥办:0769-22189650
街道疾控中心:0769-23175282
街道物资保障热线:0769-22183985
街道医疗救助热线:0769-28823026
石美社区:0769-21023230
万新社区:0769-22288286
莫屋社区:0769-23151268
万江社区:0769-22271921


万江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石碣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从2022年11月10日零时起,石碣镇将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全镇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月子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机构、托育机构、康复机构、宗教场所等特殊场所恢复常态化管理,实行探访预约管理和实名登记,探访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市来(返)莞的工作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上岗,其中外省来(返)莞人员还需完成“三天三检”后方可上岗。


二、全镇桑拿按摩、足疗水疗、养生馆、理疗馆、公共文化场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书吧、酒吧、歌厅、KTV、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电影院、影剧院、博物馆、游艺场等各类密闭半密闭场所有序恢复营业。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行程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或红、黄码人员不予接待,发现红码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


三、各场所严格按照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8号)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将适时调整有关防控措施。


石碣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来源 | 魅力万江、精彩石碣

编辑 | 邓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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