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骑“小电驴”的东莞人
注!意!了!
📣📣📣
近日
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了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
一般交通违法清单》
“清单”明确了电动自行车
严重交通违法和
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最高可处500元罚款
快跟小编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吧
👇👇👇
1、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罚款。
2、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号牌或者冒用他人行驶证、号牌的,收缴伪造、变造、冒用的行驶证、号牌,处五百元罚款。
3、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五十元罚款。
4、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十元/二十元罚款。
5、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6、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7、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8、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9、驶入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处二十元罚款。
10、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十元罚款。
▲点击查看大图
1、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电动自行车登记的,撤销登记,收回行驶证、号牌,并处二百元罚款。
2、未在登记上牌期限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3、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未在期限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4、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让行人优先通行,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5、骑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路口时,未减速或者停车瞭望,未确认安全后通过,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6、在道路上进行驾驶表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7、载客营运,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8、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9、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0、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1、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2、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13、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4、行经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让标志、标线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5、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16、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7、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8、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19、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20、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畜力车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点击查看大图
目前
东莞交警在辖区部分路段
全面利用监控设备
24小时不间断
抓拍电动车违章
不仅能拍到你的电动车牌号码
还能人脸识别
地点:企石镇宝石路振华路路口
违法行为:逆行、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地点:厚街镇某路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地点:大岭山镇教育路南一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地点:石排镇康泰路太和路口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未戴安全头盔
如果收到交警大队发来的短信
大家记得按时处理
如果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
会影响个人征信
对了!
东莞正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充电、“上楼入户”等情况
小伙伴们发现隐患可以这样举报



①关注“东莞电台”微信公众号(已关注可直接进行第②步)

③进入页面后,点击征集页面“我要举报”,填写相关举报内容,点击提交即可。

温馨提醒
1、适用范围
举报范围为全市各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的,涉嫌违规改装或制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针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在上述区域违规充电、改装、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也纳入举报投诉范围。
2、线索提交须知
举报内容或线索应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电动车或电动车电池基本情况等。
线索核实后,小编将联动阳光问政平台进行跟踪回访报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各位司机朋友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 | 东莞阳光网、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平安企石等
编辑 | 赵艳燕
提醒更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