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厚街镇内水库、河道等水域
进行相关涉水活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保护好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等水域管理实际情况,现就禁止在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等危险水域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涉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自觉远离危险水域。禁止任何人员在我镇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或开展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等危险水域非法从事与游泳、戏水、垂钓有关的经营活动。
二、学校及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尤其是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监管职责,严防未成年人到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避免发生溺水等事故。
三、无视安全管理规定及本通告要求,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垂钓发生溺水等安全方面事故的,后果自负。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不听劝导或阻挠和干扰水库、河道、渠道、山塘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若发现有人在危险水域从事涉水活动或发生溺水险情,请立即拨打电话反映。
厚街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电话:0769-85582201
厚街公安分局:0769-85828110、110
厚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来源 | 厚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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