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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在提升贸易发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加强组织保障等5个方面推出24项具体措施。
在提升贸易发展质量方面,《通知》提出,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支持武汉、襄阳、宜昌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支持武汉以自贸片区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健全促进机制、创新政策体系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
支持襄阳片区和宜昌片区借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做法,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
支持襄阳和宜昌以自贸片区为核心,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与对外开放优势,大力承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研发、管理咨询、工程设计等服务外包业务,积极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培育湖北外贸发展新动能。支持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支持相关片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创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
一是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大力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鼓励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开展电商大数据建设应用,加强电子商务运行分析,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及公共服务体系,定期向湖北自贸试验区提供商务大数据平台监测的网络零售相关数据及信息。
三是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领域进出口追溯体系建设。
四是支持武汉片区、襄阳片区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体系。
通知同时提出,支持和指导湖北自贸试验区积极吸引台湾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与香港、澳门深化经贸交流与合作。
支持中欧班列(武汉)发展,推动湖北自贸试验区与中欧班列有关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协调解决中欧班列运营中遇到的困难。发挥驻外经商机构作用,协助湖北自贸试验区与国外行业组织、班列平台公司、外贸企业等对接合作,扩展与相关国家经贸往来,充实中欧班列去回程货源。
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政策将为三个城市和相关产业上市公司带来利好。
业内人士分析称,襄阳制造业上市公司较多,宜昌上市公司偏重于化工行业,武汉交通物流类上市公司可能率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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