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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杰视点|甲鱼和牛蛙的命运:如何规范人类饮食自由度

安杰视点|甲鱼和牛蛙的命运:如何规范人类饮食自由度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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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方政府应当更加重视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而不是将全部焦点集中于缩小食谱这种事情,食谱缩得再小,若检疫不过关,常见如猪肉,也会引发大规模疫情。

作者:邓艳艳


文章首发于财新网

地方政府应当更加重视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而不是将全部焦点集中于缩小食谱这种事情,食谱缩得再小,若检疫不过关,常见如猪肉,也会引发大规模疫情。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激起千层浪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决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响应:


深圳。2020年2月25日,深圳特区政府率先推出《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深圳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列举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特别引人注意的是,《深圳条例》认为,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因此未进入其白名单。一句话来说就是:深圳拟立法禁止吃“甲鱼”,且公示期只到3月5日。


江西。江西省林业局发文称,要对全省现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立即回收销毁经营利用许可证。


黑龙江。黑龙江省也迅速响应,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重”处罚。有的地方还让驯养场所签订《不贩卖、不出售野生动物承诺书》,并在每个驯养场所派一名管护员值守监管。


广州。2020年3月3日,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二)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三)本省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四)国家、省有关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浙江。2020年3月4日,浙江省江山市在其政务网上发布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拟在其行政区域内禁食包括牛蛙在内的一系列野生动物。


从未有过这样的时刻,人工养殖的甲鱼、牛蛙的命运很可能走向一种因地域而不同的未知的远方。


农业农村部紧急发文确认

“中华鳖、乌龟、牛蛙”按水生动物管理




3月4日峰回路转。当天,农业农村部发布贯彻落实《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3号)。该通知明确,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要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


其中,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将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而牛蛙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未被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这意味着甲鱼、牛蛙不在禁止食用之列。


我们留意到,通知发布后,浙江省江山市关于禁食“牛蛙”的规定迅速删除。


而《深圳条例》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5日,《深圳条例》的正式稿对是否禁食甲鱼肯定要做出最终的回应。农业农村部紧急发文确认“中华鳖、乌龟、牛蛙”按水生动物管理,深圳地方立法机关估计会从善如流。


《决定》到底禁食哪些野生动物?




甲鱼牛蛙们跌宕起伏的命运,引发一个严肃思考:立法如何正确地规范人类饮食的自由度?毕竟,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人口总体规模,是在持续增长的;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野生动物是逐步被纳入人类食谱的,包括昆虫、各种家畜等。


(一)野生动物的分级分类保护模式


回到前述全国人大常委的《决定》的禁止范围。首先要说的是,《决定》相当程度上改变了我国野生动物法律保护的范式。我国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是通过分级分类来实现,野生动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利用的。


根据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定期对名录进行调整。原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了一份名录,列出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等)和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猕猴、黑熊、玳瑁、文昌鱼等)。除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省级行政辖区可以确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第三类受保护的动物是列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动物”),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原国家林业局于2000年颁布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含合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


(二)人类探索中的食谱


在过去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下,人工饲养、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是允许商业性经营的。原国家林业局于2003年发布了《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下称《驯养名单》,后于2012年失效),又于2017年发布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下称《繁育名录》)。前者包含了54种野生动物,其中13种“仅供观赏”。后者包含了梅花鹿、马鹿等9种动物。有专家认为,这两份名单包含了目前法律允许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而且除仅供观赏的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之外,其他均未被法律明确禁止食用。


《决定》根本改变过去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第一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这当中肯定包括上述各类重点保护动物。


第二条第一款特别的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 “三有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那么这个禁食范围如何界定?


“三有动物”的定义比较好办。原国家林业局于2000年颁布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含合计5纲46目177科1591种及昆虫120属的所有种和另外110种。野味市场中常见的刺猬、果子狸、竹鼠、野猪等皆在其中。也就是说,自2020年2月24日起,上述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均被禁食。


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定义如果当成是黑名单的话,事实上是很长很长的。


(三)谁在保卫我们的胃


而未来到底什么允许吃、什么禁止吃,关键在于《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决定》第三条的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这条的规定似乎意味着《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是《决定》配套之白名单。


我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且两级的目录都在不断增补;这也是为什么迄今为止还没有权威全面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可以作为参考。因为各个省份各自情况不同,有些动物在某些省份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在另一些省份并不在。原农业部曾于2006年颁布《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当中,可能被食用的物种与原国家林业局公布的人工繁育、人工饲养动物名单重合,比如梅花鹿、马鹿、非洲黑鸵鸟、雉鸡等。以后这些动物是不是还可以吃,会是关键话题。


疫情之下,政府如何守护一方民众?




(一)存量的野生动物养殖何去何从


从产业链发展看,野生动物养殖已经成为相对完善、就业人数较多的一个行业。浙江省林业局统计称全省共有999家野生动物人工繁殖驯养企业,鹿类、鳄鱼类、鸟类、雁鸭类、蛙类、蛇类、龟类、兽类等八大类野生动物均有涉及,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鸵鸟、鳄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省重点保护的多种野鸭,以及众多一般保护动物。在云南,全省有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2131家,养殖的种类主要包括野猪、蓝孔雀、蛙、雉鸡、蛇、梅花鹿等,总存栏量约有264万头(只)。经初步评估,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2亿元,从业人员8000余人。


《决定》发布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文件响应。一石击起千重浪!江西林业局的网站上有养殖户给局长信箱写信,问到“黑天鹅养殖场以及从事养殖的我们该怎么办?”深圳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甲鱼养殖业行业协会连夜起草报告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


《决定》出台后,养殖户都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大问题。《决定》也指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我们也期待地方政府能够真正的将这一条规定落到实处,对于已经存在的养殖野生动物能够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它们的痛苦;对于处于这条产业链上的养殖户给予切实有效的扶持和补充,帮助他们度过经营的转轨时期。


(二)加强检验检疫和缩小食谱双管齐下保平安


各地“菜篮子”的丰盛、安全有赖于养殖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要承认,即使人工养殖已经有数万年的经验,近年来禽流感、猪瘟、口蹄疫在全球范围内连续发作,已经导致肉食品价格飙升。新冠病毒疫情引发社会对“中间宿主”的关注后,更应严格管理的是病毒,地方政府应当更加重视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而不是将全部焦点集中于缩小食谱这种事情,食谱缩得再小,若检疫不过关,常见如猪肉,也会引发大规模疫情。一味地缩小食谱的做法,实际上会减少了中下层百姓的蛋白质来源,从而在事实上增加了生物安全的风险度。


(三)立法执法严防“灰犀牛”


我国野生保护动物问题一直都是存在于灰犀牛般的潜在危险。类似新冠病毒等生物安全最大的问题,是不知威胁从哪个方向、以哪种方式、在什么地方突然爆发。我国按职能部门分头管理的方式,很容易让潜在危险“掉进缝隙里”。我国与陆生动物相关的疾病溯源,归林业部门管;感染家禽家畜的中间环节,归农业部门管;等传到人的时候,归卫健委管。《决定》在疫情期间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以疫情为契机,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已经进入《决定》后时代。这一阶段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着眼点应当在于生物安全和疾病防疫以保护人民健康,一方面我们的立法要考虑执法监管过程中的执法监管体制衔接问题,别从立法开始就给“灰犀牛”留下了缝隙;另一方面,禁食什么物种是一个专业的问题,各地地方政府在立法时还需要广泛征求病毒传播学、生物学、动物水产养殖领域等专业领域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地方立法符合《立法法》的科学立法精神。在立法过程中对于相关规定特别是禁止性规定审慎评估,充分考虑立法所需要考虑的根本利益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平衡,在涉及到人工养殖动物的命运的重大决策上,制定政策不能只顾眼前和未来,还应基于一些成熟的物种养殖业长久存在的历史事实,对相关养殖产业上的群体的利益如何保障予以充分的考虑。


短短两周,尚被养殖在池子里“甲鱼”“牛蛙”所面临的到底是被人道毁灭还是被送上餐桌的跌宕起伏的命运已经尘埃落定,农业农村部紧急告诉我们“甲鱼”“牛蛙”可以接着往餐桌上送了。


尾声




我们注意到,必胜客已经悄悄下架了其著名小吃“法式蜗牛”。蜗牛是水产还是陆生野生动物,蜗牛的命运会走向何处?人类的食品安全又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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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邓艳艳 律师

dengyanyan@anj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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