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冰、刘思斯
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保险作为对冲风险的手段,在本次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2月13日,超过50家保险公司累计扩展560款保险产品责任范围[1],捐赠保险产品保额已逾千亿元[2],为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提供着坚实保障。
安杰律师事务所保险团队整理了近期工作中,保险机构就捐赠保险及扩展保险产品责任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以便保险机构更为积极地投身到驰援和应对新冠疫情的全面战争中。
一
谁可以捐赠保险?
对于人身保险公司而言,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5〕12号,以下称“《寿险公司赠险通知》”)第一条:“赠送保险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于近期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寿险公司抗疫通知》”)提到,“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因此,人身保险公司可以捐赠保险。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中国银保监会未发文允许或者禁止财产保险公司赠送保险。疫情发生后,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发布的《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称“《财险公司抗疫通知》”)也未提及保险捐赠问题。实践中,有观点认为财产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涉嫌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以外的利益,但也有观点认为财产保险公司可赠送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疫情当前,如果有财产保险公司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从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的角度,我们认为该种捐赠保险的行为并不违背政策导向,但仅经批准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和意外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能够捐赠。
二
可以捐赠什么保险?
根据《寿险公司赠险通知》,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且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
《寿险公司抗疫通知》放宽了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的险种限制,对于向医护、疾控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和媒体记者等赠送保险的,相关险种可不受《寿险公司赠险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据此,可以捐赠的仅为人身保险,一般情况下,不得捐赠财产保险。对于非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普通消费者,仅能够向其赠送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的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对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向其赠送的保险险种可不受此限制。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赠送的都是健康险、意外险,符合监管要求。同时,我们认为,如果有财产保险公司为医疗机构和中小企业赠送雇主责任险,该种行为与监管规定和政策导向不符,存在合规风险。
三
扩展保险责任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寿险公司抗疫通知》《财险公司抗疫通知》,可在重疾险等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扩展承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责任,为保险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对于个人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在官网公告责任扩展相关事宜,不得因责任扩展上浮费率,也不得对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实行差异化的理赔标准;采用团体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应当采用批单、批注等方式对责任扩展情况予以说明。
扩展保险产品责任,属于《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应采用法定形式。受疫情影响,《寿险公司抗疫通知》拓宽了保险合同变更的形式,各保险公司应注意在其官网及时公告个人保险产品责任扩展相关事宜;对于团体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仍应采用批单、批注等方式对责任扩展情况予以说明。
四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财险公司抗疫通知》《寿险公司抗疫通知》,对疫情期间保险开发、销售划定的“负面清单”,保险机构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严禁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严禁销售没有精算定价基础的单病种产品,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冠肺炎专属产品,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冠肺炎专属产品。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于2020年2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指出,为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新冠肺炎单一责任产品。
如果有部分保险产品在销售中采用“新冠肺炎定制保障”等字样销售原有保险产品,可能存在合规风险。建议保险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销售保险产品,谨慎使用“新冠肺炎定制保障”等字样。
结语
保险及保险业对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希望保险公司发挥其重要作用,给予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更多保障,也给予社会大众更多信心,我们更希望所有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能够平安凯旋。
注释:
[1]中国网财经. 保险业驰援抗击疫情 51家险企560款保险产品责任范围扩展. 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special/yqbx/20200213/5193152.shtml [2020-02-13]
[2]中国经济网. 保险业全面升级疫情理赔服务 捐赠专属产品保额逾千亿. http://finance.ce.cn/insurance1/scrollnews/202002/13/t20200213_34255248.shtml [2020-02-13]
作者介绍
梁冰
安杰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刘思斯
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声 明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视为安杰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如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本所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