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毕业季,无论是选择就业还是继续求学,高校毕业生们都将面临调档问题。然而,不少同学对人事档案的意义、保管方式等并没有足够清晰的认识,普遍存在一定误解和疑惑。
为此,省级档案工作小组在此解疑释惑,传授档案秘籍,帮助毕业生规避相关误区。
《档案秘籍》
Q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别小看这份档案,之后在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比如,在厦门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福建省福州市户籍地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就要邮寄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各区(县)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县级以上(含县级 )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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