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海关总署颁布了《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225号令),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
历经3年多实践,伴随新监管要求,海关总署于2018年3月7日公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237号令)。237号令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25号令届时停止执行。
在本份报告中,Amber Road 为您整理237号令修订要点、影响及企业注意事项,包括:
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等主要修订内容
不同信用等级企业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区别
237号令与225号令对比表
企业如何利用Amber Road 中国贸易管理(CTM)系统帮助和维护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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