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最热的话题就是“政府工作报告”了,里面有不少和外贸、进出口相关的条款,被媒体各种解读,而很多做进口商品O2O实体店的群友们尤其关注“增设免税店”这一条,交流不少,为了把消费留在国内,“相关部门”也是蛮拼的。“恢复进境免税店”是去年4月提出的,而具体的管理办法上个月才推出,故很多人还不是很熟,一些资料分享给大家,供参考、探讨。
中国境内免税店有6种类型,一是进出境口岸免税店,二是供船免税店,三是运输工具免税店,四是外交人员免税店,五是外汇商品免税店,六是主要用于海南岛的离岛免税店。这6个类型的免税店全国大概有262家。之前,进境口岸免税店在国内并不太多,主要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珠海等几个进境口岸。
上个月,国家批准在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青岛流亭、南京禄口、深圳宝安、昆明长水、重庆江北、天津滨海、大连周水子、沈阳桃仙、西安咸阳和乌鲁木齐地窝堡这些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珠海闸口口岸,黑河口岸这些水陆口岸各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陆路和水运口岸隔离区域,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口岸进境免税店的适用对象是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必须同时符合:
1.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和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凭证购买;未搭乘公共运输交通工具的,进境旅客持进出境有效证件购买。
2.进出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
3.购物应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
免税税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税购物金额: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的,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免税商品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