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综试区建设)
(第二批)
申报工作开始啦!
1.支持传统制造业转型跨境电商。对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或设备对现有销售或流通环节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包括但不限于如新建或升级改造销售服务平台、视觉设计创作中心、仓储管理系统、人工智能系统、跨境电商直播、绿色电商等),且支持时间段内的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技术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的不高于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或通过国际认证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其当年获得境外商标或国际认证时已支付的注册费用或认证费用,按上述费用的不高于7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引流推广。鼓励企业通过独立站实现数字化经营,或通过在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品牌店,并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电商直播等方式开展品牌推广。对支持时间段内的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开店、建设独立站、开展引流推广等累计的综合费用的不高于7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支持自建、租用海外仓。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对自建、租用海外仓等方式开展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的企业,按照海外仓综合服务费用的不高于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支持企业提供海外仓服务。对自建、租用海外仓等方式向第三方提供跨境电商产品中转、存储等海外仓服务,且运营面积和服务本土企业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的不高于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支持构建“跨境电商+产业带”。鼓励园区、协会和相关机构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带”,对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如产业带数字化管理平台或系统、赋能中心、选品中心、直播基地等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不高于5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8.支持企业参加新业态展会。对产业带企业抱团参加经市商务部门发文的重点新业态展会的,按照实际支出的不高于10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每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提供新业态展会公共组织服务且达到预期效果的,每个服务项目扶持金额5万元。
9.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对行业商协会、咨询培训企业等相关服务机构,围绕“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实训基地等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按实际支出的不高于60%给予支持,每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申报扶持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其相关联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指南》(见附件),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请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先确认材料是否合规、完整和清晰,填写《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一综试区建设)(第二批)资金申报表》(见申报指南附件1-1)和《书面申请报告》(见申报指南附件1-2)并签名盖章。
3.请企业自行登录“信用广东”系统https://credit.gd.gov.cn/下载“企业版报告”资料。
1.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指南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于12月9日至12月23日登录佛山市扶持通(https: //fsfczj. foshan.gov.cn)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单位在扶持通提交申报后,市商务局将对项目进行要件性初审,获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在收到打印通知后,登录扶持通平台将获初审通过项目的申报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册子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至市商务局,(上门递交或快递均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303室电子商务科)
3.市商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4.市商务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本项资金规模来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和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资金分配按规定报批。
本资金支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开展的项目。
南海区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
谢小姐13702927011(微信同号)
冯小姐13318399793(微信同号)
相关单位和企业,可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综试区建设)(第二批)申报指南》。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电子商务协会
文章来源:佛山市政企通
编发:南海泛家居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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