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位发展壮大于中国内地的企业家,功成名就后在内地、香港、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瑞士等都有资产,除了企业以外,还有境内外的不动产、银行账户、大额保单、朋友圈投资、名画、珠宝名表、藏酒、数字货币,有些还有一个或多个家族信托结构,甚至组建了单一家族办公室从出行安排、子女教育规划、到金融资产投资全盘管理。
企业家有结发妻子,也有和结发妻子生的孩子。50后到60后这一代的话,传统的山东、河南、安徽、江苏等地,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贯彻到位,很多时候确实和结发妻子共同生育的子女的数目不是很多;福建、广东、浙江这些地方则显著不同。
企业家还有和结发妻子/原配太太以外的女子生的孩子。和原配太太以外的伴侣们生的孩子,也不都是完全意义上“非婚生”的子女。有些企业家虽然没和中国内地的原配太太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可能和给自己生了子嗣的女朋友们在拉斯维加斯、或者加州、或者其他某个英语国家当地也办理过结婚登记。
对企业家来说,同父异母的孩子们都是自己的子嗣。年长的孩子们出生和成长与企业家刚刚白手起家、全力以赴打江山的时候,企业家对他们成长的亲自参与往往很少,感情联结很多时候是薄弱的,但一定意义上也受长子嫡出等传统观念的约束。企业家多偶、多子嗣,在当今内地、港澳台似乎越来越普遍甚至备受追捧,比如市面上有一类传承专家观点就是给与此类现象正当合理化的解释:家大业大之后,子嗣兴旺是人力资本的一部分,子嗣多才有可能设立选拔机制、择贤择优、择喜欢的授以家业。
企业家同父异母的多房子女们有出生在美国、香港直接拿当地护照的,有出生并一直住在内地的,也有移居到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的,还有在美国英国念书定居的。年级长一些的有可能已经就业、甚至回到企业就业或者从事和家族事业有关的投资,小一些的还在各种高尔夫、养马等高端兴趣爱好里被重点培养。
企业家们一直也想要做些安排,但因为总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忙,或者也没碰到愿意信赖、想要假手和交托这些事情的专业人士或者律师,于是就一直拖。直到某天哪位圈子里的朋友出事倍受触动,有所思考,但很快因为前面的原因循环往复地搁置拖延。
本文结合团队这些年办了的、没办的、未雨绸缪或者救火善后性质的各种经验,说说如果企业家有多国资产和多房子女,常见的12个问题:
1. 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人领取结婚证,是否构成“重婚罪”?除了中国,其他国家有重婚罪吗?和已婚企业家在它国领证的女方也会被追究重婚罪判刑吗?
2. 域外领了结婚证的孩子他妈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资格吗?
3. 没领过结婚证的孩子他妈们可以主张“事实婚姻”分割资产吗?
4. 和原配太太分割资产时,把原配嫡出孩子考虑进来均分家产合理吗?
5. 不同妈妈所生的孩子,可以期待和促进“手足情深”、“相扶相帮”吗?
6. 资产做信托,想要照顾非婚生子女及其母,原配太太有哪些权利和手段追击?
7. 原配太太和女朋友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们,能放在一个信托里吗?
8. 这类企业家适合订立遗嘱吗?他们的遗嘱经常容易犯的错误?
9. 遗嘱应该找哪里的律师、按照哪里的法律订立?资产所在地?
10. 不订立遗嘱,走法定继承可以吗?
11. 全球资产的全球税务问题
12. 全球资产被债权人追踪冻结执行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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