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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监管再升级!境外补税潮来袭!香港保单要征税吗?

CRS监管再升级!境外补税潮来袭!香港保单要征税吗? 私銀保典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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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文讲透CRS核心规则

2025年以来,境外投资收益征税的执行力度加大,CRS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多地税务主管部门或是通过电话,或是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在境外有金融账户的属地中国境内居民,就其境外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并要求补缴滞纳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滞纳金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收取。

骤然加速的税务执法措施,给在境外有金融资产的中国境内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压力。

为帮助投资者厘清认知误区、合规应对监管,本文针对CRS相关高频问题,结合国际税收规则与实务案例进行解析。

1.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汇报准则),也常被称为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AEOI),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一项信息申报与交换规则。其核心目的是为了加强全球税收透明度,打击跨境逃税行为,维护有效的税制。



中国虽然不是OECD的成员国,但是也加入了CRS体系,并于2017年颁布和实施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目前已经与100多个国家实施了非税务居民涉税信息的交换。



2.CRS运作核心:信息交换
























每个参与地的金融机构,会按照 CRS 规定,将资料传输给当地税务机关,再由税务机关进行国际间的信息交换。


例如,香港的金融机构每年会将相关资料传输给香港税务局,再由香港税务局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交换税务资料。



3.哪些情况可能涉及CRS申报?
























根据 CRS 规则,香港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和报告其客户税务状况相关的信息。


如果您是中国内地的税务居民,并且与香港的金融账户产生了关联,那么您的信息可能会被收集并申报。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能导致您的信息被纳入 CRS 申报范围:



CRS界定的“境外金融账户”覆盖四大类核心资产,具体包括:


1. 存款账户(活期、定期存款等);

2. 托管账户(用于持有股票、债券、基金等资产);

3. 具备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如分红储蓄保单);

4. 投资实体中的股权或债权权益(如私募股权基金合伙权益、信托受益权)


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古董等非金融资产,暂未纳入CRS信息交换范畴。


4.CRS主要申报内容
























加入 CRS 的国家/地区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券商,都必须遵守 CRS 的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收集和申报义务。



金融机构在申报时,会收集并报送客户的一系列关键信息,主要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税务信息、账户信息、财务信息、控制人信息等。




5.中国税务居民判定标准
























CRS信息交换以“税务居民身份”为核心依据,而非工作地点。只要个人仍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其海外工资账户信息就会被账户所属金融机构收集并交换至中国税务机关。


中国税务居民的判定遵循双重标准:


一是“重要利益中心”标准,若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仍在中国,即便长期外派也不改变税务居民属性;


二是“183天居住规则”,若一个纳税年度内回国累计居住满183天,同样属于中国税务居民。


Q1:持中国身份证长期境外工作,海外工资账户会被CRS通报吗?会的


Q2:持外国护照但常居中国,海外账户信息会被交换吗?会的!


6.金融机构会交换账户的每一笔交易明细吗?
























目前不会。


CRS信息交换以“年度汇总信息”为核心,而非实时交易流水。


按照国际通行流程,金融机构通常以每年12月31日为核算节点,汇总统计账户年末余额及该年度内产生的收益总额(如利息、股息、投资利得等),每年向所属国税务机关报送一次。


尽管不包含逐笔交易细节,但税务机关可通过汇总信息精准掌握个人海外应税收入的整体规模与变动趋势,若发现数据异常,可进一步启动专项核查程序。


7.海外账户存款不足100万美元,是否无需参与CRS交换?
























并非如此。


CRS并未设置账户余额门槛,“100万美元”并非交换标准,而是部分金融机构内部开展尽职调查时的优先级划分依据(如对高净值账户优先核查)。


只要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确认账户持有人为境外税务居民,无论账户余额多少——即使仅有数千美元存款或小额投资,都需纳入CRS信息交换范围。


8.以BVI壳公司名义在境外开户理财,账户信息会被报送吗?
























会被穿透报送。


若BVI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仅以“空壳”形式开展被动投资(如理财、持股、收取股息利息等),将被归类为“消极非金融机构”。


根据CRS“穿透式监管”规则,此类机构的账户信息需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并交换至实际控制人的税务居民国。


具体流程为:


📌以BVI壳公司名义在香港、瑞士等金融中心开户时,金融机构会要求提供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料(身份信息、税务居民证明等)


📌确认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税务居民后,金融机构先将账户信息报送至BVI税务机关,再由BVI税务机关依据CRS规则交换至中国税务机关。


这种“穿透式报送”从根源上杜绝了通过壳公司规避监管的可能。


9.美国未加入CRS,将资产转移至美国是否安全?
























并非绝对安全。


美国虽未加入CRS,但推行独立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形成了平行的跨境税收监管体系。从信息获取路径看,中国税务机关可通过三大途径掌握居民美国资产情况:


1.依据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针对特定个案向美国申请信息查询;


2.大额资金入境美国时,资金来源会触发美国金融监管部门的核查;


3.美国未来加入CRS的可能性仍存,一旦加入,历史账户信息或面临追溯。


此外,FATCA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局(IRS)报送美国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中国金融机构也需遵守,这意味着美国税务机关可掌握中国居民在华资产信息,双向监管的趋势已十分明确。


10.账户信息已被交换追查,如何合规应对?
























理性的应对策略应围绕“主动配合核查+合法合规申辩+长期税务规划”三个核心步骤展开。


一是全面归集资料,整理账户流水、交易凭证、合同协议等,清晰区分应税所得(如股息利息)与免税收入(如保险赔款),确保数据完整可追溯;


二是依法合规申辩,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存在误差,需提交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佐证材料申请更正,对税款计算有异议的,可援引《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提出申辩;


三是做好长期规划,结合跨境工作、资产配置需求,通过合法途径优化税务居民身份及资产架构,从源头降低风险。


11.CRS下,香港分红险会被申报吗?
























属申报范围。


首先,CRS框架下需申报的金融账户类型就包括了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香港作为CRS参与地区,其保险公司被定义为申报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



这意味着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投资理财分红险(如储蓄险寿险、分红型保险等)保单信息将由香港保司收集并报送至香港税务局,继而通过自动信息交换机制传递至中国税务总局。


纯保障型产品(如消费型医疗险、定期寿险等)由于没有现金价值,一般不纳入申报。



12.香港分红险在CRS下会被征税吗?
























目前不会。


注意,信息交换并不等同于直接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保单分红部分,没有法例提及要征税,目前实务中按照免征在执行。保险还具备税延的特点。比如,当税率较高时,可以选择暂不领取保险收益,等到退休后税率降低时再领取。


尽管我国目前这方面的政策尚不明确,但参照西方成熟国家/地区的经验,保单持有时间越久逐年递减税率。


因此,相对境外银行及证券账户(即时性),香港保单账户(现价+分红账户)有合法递延、节税的效果。


这也是近些年资金出境纷纷涌入香港保险的原因之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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