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法律实务发展和中国法院最新判例分析研读会(8月31日上海会议通知接受报名)
+时间/地点:2019年8月31日周六 上海
+具体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楼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工作语言:中文及英文(如有必要)
+费用和名额:本论坛属于免费的(注册费和资料费均免),但是因为场地有限,以80人为限。报满名额即截止。
+会议主办机构:IIBLP(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 Practice)
+会议支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协办机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会议支持机构:China System/Documentary Credit Would/Coastline Solutions

+研讨会主要内容:
备用信用证属于美国的“舶来品”,因美国金融监管者不允许银行为他人出具担保,故银行发展出备用信用证这一独特产品。备用信用证因其为独立的责任承担(independent undertaking),且遵循单据交易和表面严格相符原则,因此在美国法上被当做信用证,大体受各州统一商法典第五篇之约束。国际上更有美国IIBLP研究机构在已故James Byrne教授主持下起草了ISP98(国际备用信用证规则),在国际上大行其道。根据IIBLP历年统计数据,信用证交易的大致趋势是每年交易量下降。但是备用信用证的交易量二十多年来却是年年逐步增加。中国的银行和商业实务界已经叙做了大量的备用信用证交易,尤其是近年来的内保外贷或外保内贷交易中,以备用信用证交易作为确保还款的工具也是颇为业界接受。中国法院至今为止已经审理了不少备用信用证的纠纷案件。
但是相当多的备用信用证是根据信用证的规则例如UCP600开立的,有部分信用证是根据ISP98开立的,还有部分备用信用证居然是根据URDG758开立的,在此情形下,中国法院究竟应该将备用信用证当做信用证还是独立担保,还是当做别的金融工具,在中国法上,中国法院在审理备用信用证纠纷案件时对其法律性质如何定性、法律适用、管辖权、审单标准等基本问题如何做出判决,这些判决对银行和商业实务界在操作实务和风险控制上有何值得注意之处。这是本讲座得以举办的关键原因。
+本次研讨会为免费内部研讨会,所有参加者必须通过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或支持单位报名。以本通知列明联系人最终电子邮件参会确认为准。
+会议证书/资料及PDU学分
(1)本次会议主办方将联合发给参会者会议证书。将根据会议报名者和参加者实际签到时的签到为最后参会根据。仅报名而未签到者将不能获得参会证书。证书将在会议结束时发给学员。
(2)本次会议为相关专业机构主办及协办或特别支持,因此本次会议经过相关专业机构批准之专业发展学分(PDU)由相关专业机构各自确定所获得的学分。
(3)
本次会议已经伦敦银行与金融学院(The London Institution of Banking and Financing, 简称LIBF,http://london.cn/university/london-institute-of-banking-finance/)授权和批准成为CDCS/CSDG Recertification Course(课程登记编号LIBF Number:J367672),凡该机构之跟单信用证专家(Certified Documentary Credit Specialist,简称CDCS)证书持有者、保函与备用证专家(Certificate for Specialists in Demand Guarantees,简称CSDG)证书持有者均可获得每天7个学时或专业发展(CPDs)学分。凡持有该机构及IIBLP颁发之贸易融资合规专家证书(Certificate in Trade Finance Compliance,简称CTFC)者参会,每一天可获得1个学时或专业发展(CPDs)学分。请在报名时特别注明。
(4)因为会议资料内容繁多,会议主办方除提供纸质日程外,将不提供其他纸质文件。本次会议以电子形式(U盘)提供有关会议资料。请各位参会者自带手提电脑与会,以便于阅读有关会议文件。请务必保证电脑电力充足。
备用信用证法律实务发展和中国法院重要判例研讨会
具体日程
+时间/地点:2019年8月31日 周六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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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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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和报名联系方式:
+注意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各单位报名最后汇总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请报名参加者向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或支持单位报名,各单位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参加会议和报名联系方式:
+注意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2人。
请报名参加者向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或支持单位报名,各单位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报名信息:
林晨曦:010-85659559
邮箱:linchenxi@bjac.org.cn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报名信息:
赵娜(金赛波律师的行政助理)电话:01057068585
手机号:13581754122 电子邮箱:zhaona@jtnfa.com
金赛波律师(最后负责日程设置):电子邮箱jinsaibo@jtnfa.com
有兴趣报名者请速扫码进群
金赛波个人公众号:金的文章 金赛波个人微信号:

请搜索群名“2019学员群第三届深圳保理法律论坛”。或搜索群名“学习群2019保理案件诉讼仲裁论坛”或加微信号“15858627126”通过加“金赛波微信2”要求加入以上学员群。
【注意:此次为内部研讨会,参加研讨会者必须通过研讨会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或支持单位报名,各单位各自根据所分配的名额接受报名,报满为止。进本微信群不表明一定有名额,加入本群是为展开讨论及联系方便之目的。因为会议室空间和座位有限,以80人名额为限,报满即截止。报名须经最后书面确认为准。】
拟邀请和已确认出席会议的专家:
苏志成(SOH Chee Seng)(IIBLP副主任)【已确认】

苏博士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本地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服务超过二十五年以上。他现在是国际贸易融资顾问,为新加坡金融界知名人士,也是新加坡银行公会的贸易融资技术顾问。在这之前,苏先生是新加坡华联银行的副总裁兼主管国际贸易融资服务。作为新加坡在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实务委员会的资深代表,他在国际商会非常活跃,苏博士也是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645和ISBP681)工作小组成员以及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修改及起草小组九名成员中唯一的来自亚洲的代表,也是新加坡ICC国家委员会指派在DOCDEX(信用证纠纷仲裁)的专家。
苏博士是新加坡DC Consultancy Services Pte Ltd 及DC Trade Consultants的首席顾问以及美国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所的副董事。苏博士也是美国信用证年度会议(Letter of Credit Survey, Inc.)和美国国际金融业服务协会(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rvices Association)联合出版的Documentary Credit World (DCW)月刊编辑顾问团和加拿大国际电子单据及信用证管理系统@Global Trade顾问团的成员。目前苏博士也是多家银行贸易融资的外聘技术顾问以及在台湾上市的公司Kino Biotech的独立董事。苏博士在中国,东南亚,中东和欧美各地的银行,金融协会与学院被邀请为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商业与贸易欺诈,ISBP,UCP 600,ISP 98和Incoterms 2010 的讲师。苏博士也在中国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法官培训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培训班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培训班被邀请主讲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和法律相关的课题。中国国内法院在许多信用证的判决也采纳苏博士的意见。在中国,韩国,香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诸多有关信用证的法律诉讼案中,苏博士被邀请为专家证人,为法庭提供专家意见。苏博士于1973年获得新加坡南洋大学第一等荣誉学士学位,本科主修经济学。他也在菲律宾马尼拉的亚洲管理学院完成高级银行管理课程,获得最佳外汇交易奖。于2011年完成中国政法大学三年的博士课程,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金赛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已确认】

诉讼律师、仲裁员、课程讲员、法学博士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国际法学博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商业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国银行国际法律和实务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 Practice, Inc.简称IIBLP)东亚委员会副主任。目前为进程同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制订的参与者和推广宣传者、银行法律实务方面的专业书籍作者和专业培训课程讲员。金赛波还处理或代理了大量境内客户在境外仲裁机构例如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汉城国际仲裁院以及境外法院处理纠纷案件。金律师最擅长的法律实务实践领域就是跨境复杂商业和金融纠纷的仲裁和诉讼解决,其中尤以长期处理跨境复杂的商业和金融欺诈和刑事犯罪包括:跨境海运提单欺诈和诈骗、跨境仓单欺诈和诈骗、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欺诈和诈骗、跨境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欺诈和诈骗、跨境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欺诈和诈骗、跨境票据和其它金融衍生品欺诈和诈骗、国内国际洗钱犯罪等复杂白领刑事犯罪等纠纷案件处理和风险防范的卓越经验及办案效果获得实务界的承认。金律师目前在法律出版社已经有关“金融犯罪研究系列”出版物包括《针对商业银行刑事犯罪》,以及《中国法院有关洗钱罪的审理实务和案例》和其他后续研究书籍的编辑和出版。
金赛波律师从过去到现在始终关注有关动产担保领域的法律发展,自2015年起加入中国代表团参与联合国贸易法发展委员会(UNCITRAL)就《担保交易示范法》和《破产法示范法》两个项目的第六工作小组(WORKING GROUP VI)和第五工作小组(WORKING GROUP V)的工作。并在法律出版社开始出版有关的“动产担保法律和实务研究”系列著作包括已经出版的《福费廷》和将出版的《中国法院保理案件审理实务和案例》等专业研究和专业书籍。代理和处理了不少刑民交错的保理纠纷案件。目前是国际保理商协会(FCI)法律委员会成员。
张明伟(中国交通银行)【已确认】

交通银行国际业务管理专员。中国国际商会信用证专家。先后在两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从事国际业务近二十年,具有丰富的国际结算理论和实务经验,曾参与出具多份中国国际商会专家意见,处理数起信用证、托收和跨境担保业务诉讼和纠纷。现主要负责贸易融资业务管理。
仲昕(ZHONG Xin)【大华银行】【已确认】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多年年贸易融资经验。贸易融资专家。对大宗商品融资,结构性贸易融资,供应链方案,传统性贸易融资有较深刻的理解,并在此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和风险管理知识。曾成功处理多起贸易纠纷,也曾被许多中资银行总行邀请做UCP, URDG, ISP98 和贸易产品和风险管理的培训。曾被邀请撰写有关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的文章。
周晋(交通银行)【已确认】

现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部高级国际业务管理、中国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翻译组专家,曾在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工作。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英语系。参与翻译国际商会《关于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使用指引文件》和《供应链金融技术标准定义》。发表译著四部,《中国外汇》杂志发表《聚焦美国制裁风险热点》等多篇中英文论文、译文二十余篇。现主要负责信用证、托收、保函业务管理,长期关注中美贸易形势和反洗钱、制裁合规领域研究。
王申 (WANG Shen)(东亚银行)【已确认】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长期从事法律实务领域工作,涉及银行授信管理、担保和各类诉讼案件。
余培 (德勤)【已确认】

德勤合伙人。长期从事国际结算及合规工作,专注于反洗钱与制裁合规领域的研究,参与配合2018年中国第四轮FATF互评估准备工作。
薛键(南洋商业银行)【已确认】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总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曾长期外派中国银行海外分行工作。熟悉国际结算、贸易金融、公司信贷及跨境业务,具有大量国际结算(信用证及保函)、国际银团贷款、国际兼并收购业务实际操作经验,参与中国企业“走出去”、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曾受东盟博览会,人民银行培训中心,上海银行同业公会,中国贸促会,浙江省商务厅,安徽省商务厅等邀请,多次就国际结算、国际金融,跨境并购,离岸金融等发表演讲。
发表文章:《贸易金融的“AI”时代》 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12期;《从国际视角看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9期;《跨境并购之典范:中企投资葡萄牙》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8期;《中小银行外币清算的困境与应对》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8期;《海外中资银行如何防范地下钱庄》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2期;《跨境并购金融再发力》发表于《中国外汇》2019第1期;《国际业务的国内化》发表于《中国外汇》2018年第22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贸易金融国际业务的国内化发展》发表于《贸易金融》;《跨境人民币业务新载体》发表于《金融&贸易》2018年第1期;《New Market Drivers for Cross-border Renminbi Service》发表于《China Forex》;《自由贸易港建设为银行与企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发表于《浦东时报》1628期;《当银企遇见自由贸易港》发表于《中国外汇》2017第24期;《银行业初现国际化版图》发表于《中国外汇》2017年第23期;《为什么是卢森堡》发表于《中国外汇》2017第19期;《一半是萝卜章,一半是区块链》发表于《贸易金融》;《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全口径跨境融资与海外中资银行机构机遇》于《贸易金融》;《中资银行海外扩张迅猛,银监会提示风险管理跟进》发表于《贸易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