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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能够有效补偿外贸交易过程中,因买方、开证行、以及政治原因导致出口方在收款方面的损失。为充分发挥信用保险在防范外贸风险上的作用,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出台了诸多便利政策,引导外贸企业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作为防范风险、复工复产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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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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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中信保以贸易真实为前提核查理赔申请,外贸企业在订立外贸合同时应审慎判断外贸订单的真实性,尤其是注意核对实际买方与获批信用险额主体的一致性,防范外贸欺诈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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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期限一般为一年,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外贸企业宜尽快选购该类产品。已投保的外贸企业应确认届满日,积极办理续保,避免因断保而无法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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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外贸企业一方面要督促对方尽可能履行合同以防止损失的扩大,另一方面应向中信保及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涉及履约相关重大事项时要征求中信保方面的意见。若因外贸企业没有采取必要减损措施,导致中信保认为在理赔后无法有效追偿,则中信保方面有权降低理赔比例,甚至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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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赔方面,存在理赔瑕疵情形时,相比旧版理赔条款,新版理赔条款不再是单一的拒绝理赔,而是增加了降低赔偿比例理赔的选项,更有利于被保险人。在理赔响应速度上进一步加快,针对“货物拒收、货款拒付、订单取消”等重点风险领域,实施48小时内介入调查,以“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原则,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确保外贸企业尽快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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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外贸企业若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可以通过保单融资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以缓解疫情期间的资金压力。
作者简介

金智海,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硕士;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合同交易,企业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889221018


